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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药物治疗癌痛的常见误区
控制肿瘤比控制疼痛重要
很多医生认为,癌痛是患者必须要承受的,肿瘤治好了自然就不痛了。或者以为疼痛治疗只是治标,只能改善症状,意义不大;抗肿瘤治疗才是治本。他们认为控制肿瘤比控制疼痛更重要,只有当疼痛剧烈时才用镇痛药,而且镇痛治疗能使疼痛部分缓解即可。
但事实上,对于患者而言,控制疼痛与控制肿瘤同样重要。越早治疗效果越好,最好两者同步进行。因为只有把疼痛控制好,患者的状态才会好,才更有利于肿瘤的治疗。
只有疼痛剧烈时才用镇痛药
对于疼痛患者,及时、按时用药才会更加安全、有效,而且所需要的镇痛药强度和剂量也最低。另外,长期疼痛还会引起一系列病生理变化,影响患者的情绪和心理健康,甚至出现因疼痛导致的与神经病理性疼痛相关的交感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痛觉过敏和异常疼痛等难治性疼痛。因此出现疼痛不应拖延,应及时治疗。
非阿片类药物更安全
阿片类药物与中枢特异性受体相互作用而缓解疼痛。但大剂量可导致木僵、昏迷和呼吸抑制。很多临床医生认为,阿片类药物不安全,因而不愿给患者处方。
但事实上,对于需要长期接受镇痛药物治疗的患者,使用阿片类药物更加安全、有效。对于既往未接受过阿片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大剂量阿片类药物可能出现呼吸抑制和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但是如果正确滴定用药剂量,就可以避免药物的不良反应。
相比之下,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长期应用可引起胃肠道和肾脏毒性,且会明显抑制血小板功能。大剂量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肝脏毒性,《中国药典》规定,服用该药日剂量不得超过2g / 日,连续服用不得超过10天。尤其是有饮酒习惯的患者,服用对乙酰氨基酚会导致肝损伤的风险增加。因此,如果能正确使用,阿片类药物比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更安全。
不能服药就注射杜冷丁
世界卫生组织(WHO)已经把杜冷丁列为癌症疼痛治疗不推荐使用的药物。杜冷丁的镇痛作用强度仅为吗啡的1/10。其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的清除半衰期长,完全排出机体约需13个小时,且具有潜在的神经毒性与肾毒性。
持续使用杜冷丁不仅不会增加止痛效果,反而会使去甲哌替啶在体内大量蓄积,严重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使患者出现谵妄、震颤、神志不清、惊厥等精神异常及呼吸困难,特别是对肾功能不全者,其毒副反应更大。
因杜冷丁口服吸收利用率差,多采用肌内注射给药。肌内注射本身会产生疼痛,不宜用于癌痛治疗。患者若不能口服止痛药,还有芬太尼透皮贴剂、鞘内吗啡泵等镇痛方式。有研究显示,长期使用杜冷丁止痛,患者容易成瘾。由于这些弊端,WHO已将杜冷丁列为疼痛治疗不推荐用药。
服药后出现呕吐应停药
呕吐、镇静等不良反应一般仅出现在用药的最初几天,数日后症状多可自行消失。对于阿片类药物的不良反应进行积极的预防性治疗,可减轻或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由于阿片类药物具有呼吸抑制的不良反应,不少临床医生担心肺癌、肺转移癌患者可能因肺功能不良,对阿片类药物的耐受性降低。但事实上,肺癌疼痛病人可以安全使用阿片类止痛药。因为肺部疾病所引起的呼吸困难是肺部病变所致,而阿片类药物对呼吸抑制是药物的中枢作用。阿片类药物本身不会加重肺部病变。还有,阿片类药物对呼吸中枢的副作用,一般仅发生在过量用药,尤其是血药峰值浓度急剧上升的情况下。
停药太快一定会出现戒断症状
临床实践证明,只要癌症患者疼痛得到控制或消除,随时可以减量或停用阿片类镇痛药,不会有戒断症状。吗啡日用量为30~60mg时,突然停药一般不会发生意外。对长期大剂量用药的患者采用逐渐减量停药的方法,即在最初的两天内减量25%~50%,以后每两天减量25%,直至日用量为30~60mg时停药。若出现比较严重的疼痛症状,应缓慢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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