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匿名
发表于 2014-8-23 21:54:21
|阅读模式
临床药师网(linyao.net)免责声明
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用药谨防光敏反应
□ 张献怀 中国医药报2014年8月22日
药物光敏反应是指有的人使用某些药物后,外出活动时在短暂接触光线后,皮肤出现刺痛感、红肿、发热、瘙痒、小水泡、疱疹等,类似于日晒斑或日光性皮炎的症状。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皮肤科刘少卿医生说,光敏反应多容易发生在皮肤娇嫩者、小儿、老人、女性以及人体免疫缺陷病、红斑狼疮、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身上。因此,这些人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服药时应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了解药物成分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以避免光敏反应的损害。
1. 有光敏反应史的患者要慎用光敏性药物。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及停药后5日内,应避免受到阳光或紫外线直射。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立即停用有光敏感作用的药物,改换其他治疗原发疾病的药物,并到皮肤科就诊。不要自作主张乱用药,以免延误病情。
2. 如果服药后因晒太阳而出现过敏,需在皮肤最初出现麻刺感或红斑时,立即躲避阳光照射,用冷水湿敷红肿发热部位。一旦出现暴露部位的皮疹,且近期有服药史,高度怀疑本病,应立即停用可疑药物。已发生光敏反应的患者,避免局部搔抓,并及时到皮肤科就诊。就诊时,最好将近期服用药物的说明书随身携带,以方便医生诊断。在症状未消失时及症状消失后5日内,仍不能接受太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以免再次发生光敏反应。
3. 易感人群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外出应特别注意皮肤防护。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应该如实告知医生实情,以选择非光敏性药物;如果尚无替代药物或光敏反应较轻微,也可以考虑继续服药,但必须尽可能避免日晒,尤其是上午10点到下午3点是日照最强烈的时段。出门时要注意穿长衣、长裤,戴遮阳帽或打伞,暴露部位在出门前可以涂抹防晒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