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枸橼酸铋钾说明书要求“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医生处方开了10天,是开错了吗? A:医生处方是合理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说明书与相关诊疗指南的描述 枸橼酸铋钾说明书记载:“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一般情况下,胃炎或根除幽门螺杆菌感染等情况医生可能处方铋剂如枸橼酸铋钾,且往往与质子泵抑制剂(PPI)、抗菌药物等联合用药以改善症状,根除幽门螺杆菌感染。《国家处方集》幽门螺杆菌感染根除方案记载:我国当前推荐10 日疗程。中华医学会《第四次全国幽门螺杆菌感染处理共识报告》指出:幽门螺杆菌根除治疗推荐铋剂+PPI+2种抗菌药物组成的四联疗法,鉴于铋剂四联疗法延长疗程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疗效,故推荐的疗程为10或14 天,放弃7 天方案。 可见,即便完全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枸橼酸铋钾连续使用超过7天后,应是“咨询医师或药师”意见合理用药,而非严格不能再使用。 其次,超说明书用药可以是合理的 国内外普遍认为,药品说明书用法往往滞后于科学知识和文献,若“药品未注册用法”是根据合理的科学理论、专家意见或临床对照试验获得的,是为了患者的利益,没有欺骗行为,“药品未注册用法”是合理的。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明确表示“不强迫医生必须完全遵守官方批准的药品说明书用法。”原卫生部转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指出,“目前医药更新快,药品说明书的更新往往具有滞后性,应不断学习,与时俱进,随着新规范、新指南、新共识等更新点评方法,不可仅凭借说明书草率判定处方合理性。” 再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说明书有所不同 非处方药(OTC)基本是从处方药(Rp)转变(遴选)来的,部分药品可以既是Rp,又是OTC,即所谓“双跨品种”。在其药理适应证中,有些可以为患者的小伤小病安全应用,即在“限适应证、限剂量、限疗程”的规定下,将其作为OTC应用;而消费者难以判断的适应证,则仍作为Rp使用。如解热镇痛药、平喘药、制酸药等药物中,均有这种情况。以制酸药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为例,作为Rp可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上消化道出血(一般疗程4-8周);作为OTC,则只能用于胃酸过多、烧心,即对症治疗,规定只能服用一周,如不见好转,应向医师咨询。由上可知,既可作OTC,又可作为Rp的药品,其适应证剂量和疗程差别较大。枸橼酸铋钾也是如此,当作为Rp时,其说明书适应证“为抗消化性溃疡药。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复合溃疡、多发溃疡及吻合口溃疡等。”且用法上可以“连续服28日为一个疗程。如再继续服用,应遵医嘱。” 因此,患者在自行购买枸橼酸铋钾或解热镇痛药等OTC时,应遵循说明书描述用药,逾期症状未缓解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而医生处方药品,可能超出说明书的描述,不是就属于不合理用药。当然,对于超出说明书描述的用药,由于医药是一门非常专业的知识,积极的咨询医师或药师,避免可能的不合理用药,是我们共同的期待。
PS:近来经常发出“我晕~”的声音,再“晕~”,估计又要被有些“不厚道”者取笑了。诸如——OTC说明书上说只能用7天,医生却用了××天,所以不合理——之类的问题,不仅患者,个别药师、医师、医保管理部门亦如此认为,接着就是批评、扣款…普及合理用药知识,任重而道远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