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张不合理处方扣20元,医生会在乎吗 合理处方用药需要综合措施
从一张处方说起 某临床药师网友发帖:患儿男,5岁,就诊急诊科,诊断:急性支气管炎。处方:0.9%氯化钠注射液60ml+注射用氨苄西林钠1.5g(皮试阴性);5%葡萄糖注射液60ml+注射用炎琥宁60mg;5%葡萄糖注射液60ml+细辛脑注射液6mg;均静脉滴注,1次/日,连用3天。询问用药合理性。 同行回复指出:(1)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4年4月修订细辛脑注射剂说明书,发出最强级别的警告——黑框警告——要求“6岁以下儿童禁用”。(2)氨苄西林作为短半衰期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一日剂量宜多次给药,以取得较好的临床疗效,并延缓细菌耐药性。 网友反馈:现行细辛脑注射液说明书并无“6岁以下儿童禁用”说明。短半衰期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用药频次存在问题已经干预好多次了,每张不合理处方扣20元,不改。并问:你觉得医生会在乎吗? 不合理处方用药并非国内独有 美国儿科学会发布儿科不必要的常见检查和治疗的“明智选择”清单,首要的第一条就是“明显的病毒感染性呼吸道疾病(鼻窦炎,咽炎,支气管炎)不应该使用抗菌药物。” 据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报道:近40年来的临床试验已经表明,急性支气管炎通常是一种病程小于3周的呼吸系统疾病,抗菌药物治疗对其没有疗效。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也表示,急性支气管炎几乎都是病毒感染引起的,所以,应用抗菌药物不仅没有任何帮助,而且还可能会导致患者腹泻、皮疹以及胃部不适等伤害。自2005以来,美国医疗效果数据和信息集监测指标已规定,对急性支气管炎的抗菌药物处方率应为零。 尽管如此,美国目前医生为此类患者处方抗菌药物的比例仍高达60%-80%。 在国内,《国家抗微生物治疗指南》、《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官方权威文件均指出,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病原体通常为病毒,少部分为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或细菌,一般无抗菌药物应用指征,多以对症治疗为主,只有极少数病例合并细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感染可给予抗菌药物治疗。 但部分医院实际上对该病使用抗菌药物比例居高不下,已是熟视无睹。 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 处方点评有局限性 处方点评大规模开展始于2007年原卫生部发布《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2010年原卫生部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指出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 处方点评是事后评价,即病人用药已经发生后,对处方质量的回顾性调查,以期亡羊补牢,亦有谑称为“马后炮”者。以一家稍有一定门诊量的医院来说,月处方量一般不低于1万张,即处方调查比例约在1%-1‰之间。假设一位医生给10位病人看病就有1张不合理处方,处方点评检出的几率仅是1‰-0.1‰,从个人“经济”的角度,每张不合理处方扣20元,有足够的理由“不在乎”。而被不合理处方的病人,却不得不在乎。 合理处方需要综合措施 处方点评有意义,它的意义不在于对“每张不合理处方扣20元”,而在于发现医生工作上的不够完善以资持续改进。处方审核有意义,它的意义在于即时的维护病人用药安全有效合理。临床药师工作有意义,它的意义在于药师走出药房,面向病房,面向病人,与医师一起开展药物治疗,把好公众用药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做公众健康的守护者。 回到这张网友提出的处方。至少三个方面需要加以关注。 一是“6岁以下儿童禁用”的细辛脑注射剂在现有说明书未更改的情况下医生该不该选用。药品的固有药理属性不因说明书的变更而改变,法律意义上医生遵从现有说明书无错,从专业学术角度,显然是不该使用。我们有足够理由相信,医生误用的原因是因为他/她对药品信息的不够充分及时知晓。这也是笔者提供处方中就诊科室的一个原因,很多时候儿科医生专精于儿童诊疗用药,对相关药品的信息就掌握的充分些,其他医生对非专科用药就不够那么熟悉。药师的存在意义之一也就在于此,药师对药品知识的熟悉有天然优势,这种优势应当转化为团队的优势,及时与医生沟通药品方面的有用信息,为合理用药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是急性支气管炎该不该常规使用抗菌药物。业内业外,观念的变更从来是一件难事,个体的接受程度,群体的知晓度,阻碍了我们希望的“一步到位”的问题解决。这些,需要我们以教育这一最有效的手段解决最为迫切的问题。仅仅依靠行政处罚的手段而没有其他措施,观念上没有转变,问题很难解决。我们希望,就如遵守“细辛脑注射剂6岁以下儿童禁用”的规定一样,通过广泛宣传,通过制度支持,通过领导重视,通过医生认同,让安全有效合理用药的细节深入人心。这样,医生处方“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合理用药水到渠成。 三是短半衰期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能不能做到一日多次使用。药代/药效学(PK/PD)知识从理论到实践的大规模发展也是近年的事,部分医生特别是基层医生认为,“我没这么用,效果也不错”,“一日多次注射给药在门急诊对病人很不方便,不现实”,其实质还是观念的问题。“效果不错”的前提是区别效果来自疾病的自愈性和其他措施的有效性,还是来自必需给予抗菌药物情况下的有效。就以这张处方为例,输液后疗效体现了,但这疗效一般来自输液本身(即使只是单纯输注葡萄糖注射液补充液体)或其他的治疗药物,不能据此认为氨苄西林每日一次给药也效果很好。还可以做个比较,必需给予正确抗菌药物的情况下,按PK/PD理论用药与不按该理论用药,何者效果为优,区别的程度有多少,答案同样显然。公众与医生的观念转变了,“不现实”就可以转变为“现实”,更何况医师药师本就负有宣传合理用药理念的重任,要指导病人合理使用药品而往往不该是迁就病人的不合理用药要求。 医师、药师、护士、医疗行业的管理者、病人,在广义上是一个团体,他/她们共同面对疾病,同策同力,持续改进,要“打败”我们共同的敌人。从这个角度看,“每张不合理处方扣20元”显得苍白无力,我们可以不在乎“20元”,却不可以不在乎合理用药,我们可以不在乎“20元”,却不可以不在乎采取多种综合措施促进合理用药。这,考验着参与其中的每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