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协议须谨慎:以下几种医院不去也罢
来源:丁香人才
面对人生第一份工作,应届毕业生需要慎重选择招聘单位,签署就业协议。医学生处于从业稳定性较高的医疗行业,需要尤其谨慎,如果有其他合适的工作机会,以下几种医院不去也罢:
1、新建在建医院:因医院自身原因,从组织人事、财务及政策等方面尚未理顺,应聘到职后,才发现许多问题难以解决,后患无穷。比如,在建医院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无法报考执业医师证、不能上岗且无工资收入等。
2、玩文字游戏的医院:比如有的民办医院、股份制医院,企业事业单位医院,掩盖自已的真实情况,在文字上做文章,招聘广告弄得同公立医院一样,等应聘到职后,才发现不是自已理想的医院,但想走就难了。
3、定高额违约金的医院:这种医院自身条件差,难以吸引到优秀人才,医疗人员严重缺乏,利用高额的违约金来约束医学生,俗称抓劳工,或称签订卖身协议。
4、限制人员流动的医院:这种医院容易给人以假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给员工创造培训机会,并因此限制人员流动,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这种医院同第3条的情况很相近。
5、口头许诺诸多良好待遇的医院:比如解决编制、高工资、高福利、优良的教育培训环境等等,这种单位口头说的好,签约时不在就业协议上明确写明条款。如果真如招聘单位说的那样好,为何会招不到人呢!
6、制定霸王协议条款的医院:这种医院千万不要去,这是严重规避法律,无人性的单位。发生争议时,只能上法庭解决争议,劳民伤财。
7、违规招工的医院:违反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规定,谎称有自主招工权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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