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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规范性点评
一、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要求: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2.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3.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5.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6.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7.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8.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9.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10.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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