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18-6-19 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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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为了《药师法》的立法,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在全国医疗机构做相关调研了,可喜的一步啊!
本次调研为函调形式,主要调查药师队伍现状(包括药师数量、地域分布、分级分类、学历构成、专业结构、年龄构成、执业管理、继续教育、职称、工资待遇等情况);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内药师的配备、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现行药师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下为河南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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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医院药师管理及执业现状调研”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 22:02:23 发布者:zjzk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17
尊敬的医院药学部门领导:
根据2013年国务院药师法立法工作安排,为加强药师管理,规范药师执业行为,保障药师合法权益,做好药师法起草工作,拟对药师法进行调研。应国家卫计委、食药局、中医药局的要求,请各地医院配合调研浙江省医院药师管理及执业现状”。 请下载调研表1与2,调研表1请您填写,调研表2请您选取科室内不同职称的药师(高级、中级、初级、初级以下)填写,调研表2不少于5份。填写完毕后,将调研表于12月9日前发回至医院药事质控中心邮箱zjyszk@163.com,联系人:马葵芬,电话:13858126943;谢谢配合!
浙江省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
2013年12月3日
调研表1 医院药师管理现状调研表(主任)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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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表2 医院药师管理现状调研表(药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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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药师立法调研工作的通知赣卫医政便函〔 2013 〕8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省管公立医院:
为切实配合做好2013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药师(包括药剂师、临床药师、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等,下同)管理,规范药师执法行为,保障药师合法权益,做好药师法的起草工作,按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我处委托江西省医药协会开展药师立法相关函调工作,请各地各单位按附件要求做好函调,各设区市卫生局医政科统一汇总后于2013年12月6日前将函调汇总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省直省管医疗单位于12月6日前直接报送。
联系人:袁小兰,联系电话:13870963101
电子邮箱:xkyy2007@163.com
附件:药师立法调研函调表
药师立法调研函调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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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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