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每20病床配1名保安防医闹
2013-10-23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时有发生。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构建“平安医院”,以防止恶性“医闹”。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均需按照本意见执行,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以建设“平安医院”为总体目标,《指导意见》明确了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内容。一是组织制度建设,包括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实现警医联动,确保恶性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二是人防队伍建设,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保卫人员、保安员的配备情况要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还要引导患者合理维权,加强医院出入口、停车场、门(急)诊、住院部、候诊区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的巡查守护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等。三是物防系统建设,提出了防护器械装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保险装备的配备要求。四是技防系统建设,包括建立完善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加强重点部位监控等。
此外,《指导意见》还就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建设进行了规定。包括做好投诉管理工作、定期梳理医患纠纷、建立涉医案事件防范联动机制等,要求医院的院长办公室、医务、保卫等部门要建立涉医案事件联动机制,对尚未化解的医患纠纷要及时会商研判,对可能发生个人极端行为、风险程度高的科室要布置保卫力量重点值守、巡控,严防发生案事件。医院在工作中发现的有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情况和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属地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与医院建立联系机制,及时会同医院有关部门梳理排查可能影响医院安全的案事件苗头,指导医院落实预警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各类案事件,要迅速出警,依法予以查处。
沪大型综合医院“人手不足”
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出,恶性涉医事件时有发生,医院安全防范能力亟需加强。据统计,2012年全国共发生恶性伤医案件11起,造成35人伤亡,其中死亡7人,受伤28人,其中患者及陪护人员11名、医护人员16名、保安1名。这暴露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记者了解到,除了部分固定岗位外,申城多数医院都已经建立了保安巡逻制度,并对保安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他们日常会在医院的门诊和病房定时巡视,有的医院则在门急诊等重点科室专门设置了保安值守。
目前上海各大医院的保安人员配备是否达到标准呢?记者采访了沪上多家医院,以一家大型三甲医院为例,在岗的医护人员达到6000人左右,实际开放床位在2000张左右,高峰时段日门诊量接近1万,如按《意见》规定的原则配备,保安数量应在两三百人左右,“目前人数应该还没完全达到。”一家大型综合医院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而另一家专科医院的情况则不相同,在岗医护人员人数在千人左右,开放床位近400张,按《意见》规定,需配三四十名保安,医院管理人员表示,目前保安数量基本接近这样的标准。
保安威慑作用有限
“即便保安人数达到标准,起到的作用也仍有限。”一位医生向记者表示。首先,一旦发生暴力事件,保安第一时间往往不在现场。而且赶到现场后,他们能做的也主要是报警和从旁劝导,防止失态扩大,“培训保安时,其中一个原则就是‘不能动手,不能动口’。且保安多为四五十岁的男性,年纪偏大,威慑作用有限。也有医生认为,与其重数量,不如重密度,比如在重点科室多增派保安人手。
一些医护人员坦言,在面对暴力时,即便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医护人员仍相对被动。除了医院不断优化就医流程、医生提高沟通能力外,更需要从技术、制度上进行保障,比如病房实验室安装门禁设备、报警设备等。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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