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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播出:遭遇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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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0-11-12 09:58
  • 黄河 发表于 2009-5-22 22: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床药师网(linyao.net)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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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einingsa.blog.sohu.com/116841470.html今天中午《今日说法》播出一期关于假药的节目,是我和北京大学医学部的王岳老师一起录制的,节目涉及的问题让人触目惊心,所以感觉有必要再说几句。

        案情大致是这样的:前不久,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破获一起特大假药制作、销售案件,涉案人员达149人,假药品种共121个,这些假药主要针对的是老年人容易得的糖尿病、高血压、中风、偏瘫等疑难病症,比如“协和降糖胶囊”,销售方式是邮寄或者快递送货上门,通过销售账目查证,目前已有1.7万余人购买了此类假药。购买单据显示,少的五六百块钱,多的都两三千 ,团伙非法所得之多,可想而知。

    其中,犯罪份子诱骗人们上当的主要手段是在电视上做广告,然后通过下设的4个电话咨询中心接待患者的来电咨询,花言巧语欺骗患者购买假药,借此谋利,团伙头目已在北京购买了多处数百万的住宅,还开着保时捷卡宴 、5系的宝马、奥迪A6、3.0尼桑等好车。而与此同时,受骗患者却叫苦不迭,因为假药对患者基本没什么疗效,更可怕的是,如果患者对假药成分过敏或有禁忌的话,服用后,还有可能导致中毒甚至死亡。

        对于那些已经服用了假药的患者,他们的身体将会遭受怎样的伤害,目前我们还无法知道,也不敢去想,只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打击的力度,越来越多的人增强识骗的本领,减少的上当的机会,这也是我和王岳老师在节目讨论的重点,



       首先,是法律惩治的力度问题,目前法律规定,如果生产的假药造成一个患者死亡,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但是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也只能追究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此王岳老师认为未来法律修改中,可以考虑增加量刑的依据,比如:不单纯地以对人身伤害的结果来界定对他的处罚力度,一方面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结果,可以判处比较重的刑期,另外一个方面,应该考虑以他的涉案金额,也就是根据他的这种社会危害范围,如果他的药品销售的金额比较大,同样判处较重的刑期。我觉得这是一个好建议。

        其次,是观众的识骗能力问题,有些药品广告吹得神乎其神,其实稍稍想想,就知道肯定有问题,王岳老师特地总结了几条,我摘录如下,大家一起分享:

        第一,用专家、学者 、医生的形象做产品宣传的,绝对不能买。

        第二,对疗效做出承诺的,比如说三个疗程治愈,绝对不能买。

        第三,使用了一些大学、科研机构、医院这些名义来宣传自己药品的,说疗效多好多好的,绝对不能买;

        第四,如果拿不同药品做比较的,比如说,它说我这种中药,比平时你用的西药要毒性小、效果好的,绝对不能买;

         因为以上所说这些广告宣传都是违反《药品管理法》的。

        最后,我觉得某些媒体在这中间也是有责任的,有的虚假药品广告凭经验都能判断出来,肯定有问题,可是有的媒体照登不误,许多患者就是因为看了媒体的广告,出于对媒体的信任才上当受骗的,那些违法刊登广告的媒体有意无意地充当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目前社会上假药不少。其实假药出笼,涉及到了很多环节,从源头、生产、到销售渠道,包括广告信息的发布,所有这些环节,如果能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之下不断地完善,减少漏洞的话,假药,也就不会有生存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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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2临药币 +4 收起 理由
    神兵圣将 + 2
    lz90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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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1-3 15:32
  • mycylzd 发表于 2009-5-22 23: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中“我”是撒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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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3 08:44
  • 执著 发表于 2009-5-23 06: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ycylzd 于 2009-5-22  23:35 发表
    文中“我”是撒贝宁


    我还以为文中的“我”是楼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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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反冲力 发表于 2009-5-23 06: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80年代就存在的老问题了 就是解决不了 管理体制与立法漏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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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2 小时前
  • 求知 发表于 2009-5-25 07: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造成的“人身伤害”,取证难于上青天!没有取证,如何量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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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0-30 09:36
  • 脉脉斜晖 发表于 2009-5-25 09: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判断是否假药,可以查看药品包装,看批准文号,然后上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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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2-7-11 17:32
  • gpsfybjyyjk 发表于 2009-5-25 11: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造成的“人身伤害”,取证难于上青天!没有取证,如何量刑呢?有利可图,就会有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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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中国龙.人 发表于 2009-5-25 13: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首先加强对电视等媒体的监管,减少扩散,就不至于助纣为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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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1-29 08:44
  • 神兵圣将 发表于 2009-6-2 08: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期节目看了,触目惊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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