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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方面] 保妇康栓孕妇禁用(提请大家注意)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小药丸子 发表于 2013-4-2 19: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床药师网(linyao.net)免责声明
    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保妇康栓孕妇禁用

    CFDA网站(点击以下链接输入即可查http://app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base.jsp?tableId=2&tableName=TABLE2&title=OTC%D6%D0%D2%A9%CB%B5%C3%F7%CA%E9%B7%B6%B1%BE&bcId=118622090243325658757488986970):保妇康栓OTC说明书改了,如下:


    说明书标题
    保妇康栓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正文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保妇康栓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行气破瘀,生肌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的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时有阴部瘙痒;霉菌性阴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每粒重1.74克


    [用法用量]洗净外阴部,将栓剂塞入阴道深部;或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每晚1粒。


    [不良反应]


    [禁忌]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阴道给药,禁止内服。


    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4.未婚妇女不宜使用;已婚妇女月经期及阴道局部有破损者不宜使用。


    5.哺乳期妇女、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等不适时应停药,严重者应向医师咨询。


    9.注意卫生,防止重复感染。用药前应先用温开水清洗外阴;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


    10.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保妇康栓孕妇禁用

    保妇康栓孕妇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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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9-24 09:44
  • waw5255 发表于 2013-4-3 11: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请问你的链接查到的说明书是2012年3月30日以后的吗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70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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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1-3 15:32
  • mycylzd 发表于 2013-4-3 12: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waw5255 发表于 2013-4-3  11:57
    老师,请问你的链接查到的说明书是2012年3月30日以后的吗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70518.html

    CFDA官方网站的OTC说明书范本实时更新,2012-3-30后更新过一次,现在又更新了

    2012-3-30以前的范本:

    【通用名称】
    保妇康栓
    【功能主治】  
    行气破瘀,生肌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的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时有阴部瘙痒;霉菌性阴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  
    每粒重1.74克
    【用法用量】  
    洗净外阴部,将栓剂塞入阴道深部;或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每晚1粒。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阴道给药,禁止内服。
    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4.未婚妇女不宜使用;已婚妇女月经期、妊娠期及阴道局部有破损者不宜使用。
    5.孕妇、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等不适时应停药,严重者应向医师咨询。
    9.注意卫生,防止重复感染。用药前应先用温开水清洗外阴;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
    10.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资料来源】
    SFDA药品说明书范本(OTC)

    2012-3-30更新的范本:


    这次更新OTC范本见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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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 小时前
  • clinphar 发表于 2013-4-3 14: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新了就要及时让大家知道

    点评

    有没有强制RP更新还不知道呢,估计只能有人申请才能公开,现在RP与OTC说明书的不一致性可以理解,但对禁忌证等关键项目的自相矛盾实在让人伤透脑筋。双跨品种的管理真心希望新的CFDA今后会有大动作。  发表于 2013-4-3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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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1-7 19:49
  • 芷青 发表于 2013-4-3 17: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修订保妇康栓(凝胶、泡沫剂)说明书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12]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对保妇康栓(凝胶、泡沫剂)的安全性评价,现就修订药品说明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妇康栓(凝胶、泡沫剂)说明书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修订:
      【禁忌】项内容增加“妊娠12周内禁用”。
      【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用药相关内容修订为“妊娠13周以后及哺乳期妇女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二、上述修订适用于相关品种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说明书。
      三、涉及上述事项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日内按照药品补充申请的要求修订说明书。自补充申请批准之日起出厂的药品不得再用原药品说明书。
      四、药品生产企业应将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到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并尽快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予以更换。由于未及时更换说明书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药品生产企业负责。
      五、药品包装标签涉及上述事项的应当一并进行修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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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白色 发表于 2013-4-4 08: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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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温层 发表于 2013-4-5 09: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的药品包装上已经修改了。

    行气破瘀,生肌止痛。        用于湿热瘀滞所致的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时有阴部瘙痒;霉菌性阴道炎、老年性阴道炎、宫颈糜烂见上述证候者。        洗净外阴部,将栓剂塞入阴道深部。每晚1粒。        妊娠12周内禁用。                莪术油、冰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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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吃章鱼的猫 发表于 2013-4-6 08: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CFDA网站没有对“保妇康栓”说明书的再修订发出通知呢?!楼主不提出还真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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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alihenda 发表于 2013-4-6 15: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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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9-24 09:44
  • waw5255 发表于 2013-4-7 08: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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