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19-10-22 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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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临床药师一个明确的未来
■汤静(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药学部 博士)
随着中国医药改革的不断推进,医改政策从浅水区逐渐探索到深水区。
今年7月1日,随着《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实施,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儿童医院、积水潭医院、同仁医院等5家全国知名大型三甲医院,开始实行“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法人治理运行机制、财政价格补偿调控机制、医保付费机制”等改革。
对于医院药学管理层而言,试行零差价后医院药剂科会不会和医院脱离?实施“平移”分开后实行药品耗材统一采购如何配套?是否存在药品价格上涨的可能?药品供应是否存在风险?这些变化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正在不断困扰着当前的医改执行者。
同时,对于药学基层工作人员和即将择业的药学生而言,在“医药分开”形势下,应该怎样选择就业之路?医院药学的发展是否会从此萎缩?临床药学究竟是该专科化还是全科化?临床药师到底应该归属于医院行政部门还是专业技术部门?临床药学的主要工作职责到底是服务于患者还是服务于医生?临床药学的学科发展到底是依靠临床用药技术还是科学研究?临床药师是否应具有全国统一的资格认证?这些尚有争议的问题,自上世纪60年代临床药学被呼吁大力开展以来就一直存在着,而在当前的新医改形势下,更亟需解决与统一观念。
面对当前临床药师的种种疑问,以及职业成就感的缺乏和对未来发展方向的迷茫,专家们有着不同的解释。而随着医改的深入,国家逐步出台政策支持、医院领导开始加强重视,但身处一线的临床药师们依然存在困惑。究其原因,恐怕是由于临床药师的职业化程度不够。任何一个职业必须有固定的工作内容和模式,并为其担当相应的责任。医疗单位的职业更为特殊,它关系到人的生命,所以执业标准必须规范。如果我们把医院药师的职业分为调制剂和临床两个岗位,无疑调制剂岗位的药师有固定的工作内容和模式,可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临床药师的岗位职责宽泛抽象,没有具体的工作内容,则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可能就是临床药师困惑的症结所在。
国家政策支持临床药学发展,但对于临床药师的职业一直没有明确定位,造成医院、药学部门及临床药师本人想当然地开展各种临床药学实践工作,而这些工作有的是自娱自乐,有的是抢人饭碗,有的是违反规章,大家不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在一次全国药学会议上,一位被邀请上台介绍经验的临床药师说自己在临床负责开化验单,他说这样可以熟悉患者情况,便于用药监测、书写药历,但他有没有想过,开化验单是他该做的吗?开化验单是临床药师固定的工作内容吗?临床药学说了几十年了,临床药师规范培训也已经有8年了,但临床药师的职业化依然前路漫漫。笔者希望,临床药师在临床的工作尽快明确化、常态化,只有将规范的、具体的工作内容赋予临床药师,才能使这个职业或岗位存在。
可喜的是,临床药学工作正在逐步规范化标准化,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临床药师一定会成为医院药学的主力军,成为医院不可或缺的核心力量。
医药经济报 2012年12月28日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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