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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其他缺血性血管疾病如冠心病、脉管炎等。 | | | 1.脑水肿患者慎用。 2.不得与碱性药物配伍静注使用。 3.本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一般不超过30-40滴/分为宜。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瓶内有异物、颜色改变请勿使用。 | 1.以下患者禁用: ①对本品过敏者。 ②脑出血及有出血倾向者。 2.遮光,密闭保存。 |
| | 清热解毒,止咳止痢。用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细菌性痢疾等。 | 可肌内注射 静脉滴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 | | 1.药物性状改变时禁用。 2.如出现过敏反应及时停药并做相应处理。 | 1.属过敏体质者慎用;孕妇禁用。 2.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3.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 | 清热、疏风、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感冒、咳嗽,症见高热、微恶风寒、头痛身痛、咳嗽、痰黄;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1.个别患者可出现头晕、胸闷、口干、腹泻、恶心呕吐。 2.偶见有全身发红、瘙痒或皮疹等过敏反应。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与青霉素类、氨基糖苷类和大环内酯类等药物配伍使用时可产生浑浊或沉淀。 2.临床试验曾有给药后实验室检查T-BIL、D-BIL增高,与药物可能相关,用药后请定期检测血T-BIL、D-BIL。 3.既往有溶血(血胆红素轻度增高或尿胆原阳性者)现象发生者慎用。 4.溶液配制浓度不低于1:4(药液:溶媒)。 5.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发现本品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如经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稀释后,出现浑浊亦不得使用。 6.本品滴速过快可导致头昏、胸闷和局部皮疹。 | 1.本品使用后需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冲洗输液管后,方可使用第二种药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 4. 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5.避光保存,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 | 清热、化痰、解毒。用于风温肺热病痰热阻肺证,症见:发热、咳嗽、咯痰不爽、咽喉肿痛、口渴、舌红、苔黄;肺炎早期、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上呼吸道感染属上述证候者。 | | 偶有过敏反应,可见头晕、恶心、呕吐、全身发红、瘙痒或皮疹。 | 1.使用前发现瓶盖漏气、瓶体有裂缝、溶液浑浊或有沉淀物不得使用。 2.药液稀释倍数不低于1:10(药液:溶媒),稀释后药液必须在4小时内使用,若发生浑浊或沉淀请勿使用。 3.稀释溶媒的温度要适宜,确保在输液时药液为室温,一般在20℃-30℃之间为宜。 4.不得和其它药物混合滴注。如合并用药,在换药时需先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以上)冲洗输液管或更换新的输液器,并应保持一定的时间间隔,以免药物相互作用产生不良反应。 5.如病情需要,可和其它抗生素联合使用。 6.该药在输液过程中,液体应经过过滤器,若发现有气泡,应减慢滴速。 7.严格控制输液速度,儿童以3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30-60滴/分为宜,滴速过快或有渗漏可引起局部疼痛 8.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5-30分钟;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采取救治措施;同时应妥善保留相关药品、患者使用后残存药液及输液用所有器具、采集患者血样并冷藏,以备追溯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 9.本品用于风温肺热病痰热阻肺证及风热感冒等,对寒痰阻肺和风寒感冒属不对症治疗范畴,故而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药注意寒热辨证合理应用。 10.婴幼儿应慎用。 11.尚未有孕妇用药资料。 | 1.对本品、醇类过敏或过敏体质者禁用。 2.老人伴有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严重肺心病伴有心衰患者禁用。 4.有表寒证者忌用。 5.密封,避光保存。 |
| | 益气固脱,养阴生津,生脉。用于治疗气阴两虚型之休克、冠心病、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粒细胞减少症。能提高肿瘤病人的免疫机能,与化疗药物合用时,有一定的增效作用,并能减少化疗药物引起的毒副反应。 | | 以过敏反应和输液反应为主。症状主要有皮疹、潮红、心悸、胸闷、口唇紫绀等过敏样反应及发热、寒战等输液反应,严重可致过敏性休克等。 | 1.本品含有皂苷,不要与其他药物同时滴注。 2.抢救危重急症每日用量不宜低于200ml,剂量太小可能影响疗效。 3.使用前应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 色、漏气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 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3.密封,遮光(10-30℃)。 |
| | 益气养阴,复脉固脱。用于气阴两亏,脉虚欲脱的心悸、气短、四肢厥冷、汗出、脉欲绝及心肌梗塞、心源性休克、感染性休克等具有上述证候者。 | | 临床报道有患者用药后产生局部皮疹、药物热等,另外还有失眠、潮红、多汗、寒战、心悸、静脉炎、甚至过敏性休克的病例报告。 | 1.本品是纯中药制剂,有效成分较多,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所以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变质等现象时不能使用。如经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出现混浊亦不得使用。 2.对本类药物有不良反应病史或有其他药物过敏史者慎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3..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开窍醒脑。用于气血逆乱,脑脉淤阻所致中风昏迷,偏瘫口喎;外伤头痛,神志昏迷;酒毒攻心,头痛呕恶,昏迷抽搐。脑栓塞、脑出血急性期、颅脑外伤,急性酒精中毒见上述症候者。 | 可肌肉注射 静脉滴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 | | 1.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2.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给予对症处理。 3.运动员慎用。 | 1.孕妇禁用。 2.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3.密封,避光保存。 |
|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淤血阻络及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属瘀血阻滞证者。 | 静脉滴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 静脉注射:25%或50%葡萄糖注射液 糖尿病患者:0.9%氯化钠注射液 | 1.头面部发红、潮红,轻微头胀痛是本品用药时常见反应。 2.偶有轻微皮疹出现,尚可继续用药。 3.若发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处理。 | 1.孕妇慎用。 2.连续给药不得超过15天。 3.用药期间勿从事驾驶及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 | 1.禁用于脑溢血急性期。 2.禁用于既往对人参、三七过敏的患者。 3.禁用于对酒精高度过敏的患者。 4.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5.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 | 活血、化瘀、通脉。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中医辨证为心血瘀阻证,症见胸痛、胸闷、心悸。 | | 少数患者发生发热、头晕、头昏、头胀痛、心悸、周身瘙痒、皮疹、牙龈出血、轻度嗜睡。 | 1.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2.以下疾病及人群临床研究尚未涉及,故应慎用: ⑴合并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舒张压≥110mmHg)、重度心肺功能不全、重度心律失常(快速房颤、房扑、阵发性室速等)患者。 ⑵冠心病患者,经冠脉搭桥、介入治疗后血管完全重建者。 ⑶过敏体质者或对两种以上食物或药物过敏者。 3.目前尚无与其它药物配伍的研究资料。 4.本品不得与其它药物混合滴注。 | 1.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信息。 3.密封,避光,置阴凉(不超过20℃)处。 |
| | | 可肌内注射 静脉注射:50%葡萄糖注射液 静脉滴注:5%葡萄糖注射液 | | 1.本品不宜在同一容器中与其它药物混用。 2.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所以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 1.对本类药物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患者禁用。 2.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3.密封,遮光。 |
| | 活血通脉。用于胸痹血瘀证,症见:胸部刺痛、绞痛,痛有定处,或有心悸;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临用前先用适量注射用水、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充分溶解,再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 | 1.本品与其它化学药品配伍使用时,如出现浑浊或产生沉淀,则禁止使用。 2.本品请勿静脉注射。 3.本品在溶解过程中如出现浑浊或沉淀,则禁止使用。 4.如出现皮疹,应立即停药。 | 1.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2.密封,室内保存,防晒。 |
| | 用于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全,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其他缺血性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的胸闷、心绞痛、心肌梗塞、缺血性中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等症。 | 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 | | 1.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儿童及老年患者用药应按儿童及老年剂量使用。 2.糖尿病患者慎用。 3.如有结晶析出,用温水加热溶解即可。 | 1.脑出血及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忌用。 2.不宜与碱性注射剂一起配伍。 3.遮光,密闭,阴凉处(不超过20℃)。 |
| | 活血、化瘀、通脉。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分级为I、II级,心绞痛症状表现为轻、中度,中医辨证为心血瘀阻证者,症见胸痛、胸闷、心悸。 | | 1.少数患者发生头晕、头昏、头胀痛。 2.偶有患者在输液中因静滴速度快致轻度头痛。 3.偶尔有血谷丙转氨酶升高,在停药后消失。 | 1.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目前尚无充分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资料。 4.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 1.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2.密封,避光保存。 |
| | 用于治疗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脑栓塞及脑出血恢复期;肝病、神经外科手术等引起的意识功能低下、智力减退、记忆力障碍等。还可用于治疗冠心病、脉管炎等。 | | 偶见发热、皮疹等过敏反应,个别病例可能引起血压下降。 | 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有出血倾向患者慎用。 | |
| | 温阳补肾,平喘止咳,有抗过敏、增强体液免疫与细胞免疫的功能。主治哮证属肾虚挟痰证。症见喘促日久,反复发作,面色苍白,腰酸肢软,畏寒,汗多;发时喘促气短,动则加重,喉有痰鸣,咳嗽,痰白清稀不畅,以及支气管炎哮喘急性发作期间见上述症候者。 | | | 1.阴虚火旺者慎用。 2.如果发现变色沉淀、异物或浑浊,不可使用。 | 1.孕妇慎用。 2.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3.置阴凉避光处(不超过20℃)。 |
| | 清热解毒,消瘀散结。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等。 | | 首次应用本品,偶有患者出现面红、荨麻疹、发热等反应,极个别患者有心悸、胸闷、恶心等反应。 | 1.首次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给药速度开始15滴/分,30分钟后如无不良反应,给药速度控制50滴/分。 2.如有不良反应发生应停药并作相应处理。再次应用时,艾迪注射液用量从20-30ml开始,加入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400-450ml,同时可加入地塞米松注射液5-10mg。 3.因本品含有微量斑蝥素,外周静脉给药时注射部位静脉有一定刺激,可在静滴本品前后给予2%利多卡因5ml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静滴。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3.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 | 益气扶正,增强机体免疫功能。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减少症。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 | 不良反应十分罕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罕见有过敏反应的报道。 | 1.对过敏体质的患者,用药应慎重,并随时进行观察。 2.临床使用应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 3.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用法用量使用。 4.输液速度:滴速勿快,老人、儿童以2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为宜。 5.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对患者采取积极的救治措施。 | 1.禁止和含有藜芦的制剂配伍使用。 2.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3.密封,避光。 |
| | | | 少数患者有油腻感,恶心、呕吐、厌食等消化道不适反应。静脉炎、头晕、潮红,偶见有药物性肝损害、过敏性休克,心律失常死亡。 | 1.本品外观如有分层,应停止使用。 2.本品有毒,易损害肝肾功能,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过量。孕妇忌用。 3.过敏体质者慎用。用药期间出现过敏者,应及时停药,并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 4.用药过程中有少数患者有油腻感,恶心,厌食等消化道不适的反应,脾胃虚寒者慎用。 5.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同时滴注,以免发生不良反应。 | 1. 孕妇忌用。 2.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3.密闭、避光,置冷暗处(2-10℃)保存 |
|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散结止痛。用于癌肿疼痛、出血。 | | 本品无明显全身毒副反应,局部使用有轻度刺激,但吸收良好。 |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使用前若发现药液浑浊、沉淀、安瓿破裂等现象时,请勿使用。常温下保存,忌冷冻及高温。 | 1.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3.密封,避光保存。 |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等中药材提取物,主要成分为红花黄色素A等 | 功能:具有活血化瘀、疏通经络、溃散毒邪的作用,可以拮抗内毒素并抑制内源性炎性介质(TNFα)失控释放。 主治: 1.因呼吸系统疾病如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化脓性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及Klebsiella杆菌、假单胞菌、绿脓杆菌等肺炎;泌尿系统疾病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等;腹腔内感染:化脓性胆囊炎、胆管炎、化脓性腹膜炎等感染引起的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中医辨证为瘀毒互结证,临床表现为发热、发热,恶寒,气促,口渴,烦躁,舌红绛,脉数等。 2.因感染、创伤、烧伤等引起的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瘀毒互结、邪毒内陷证)的器官功能受损期及衰竭早期,临床以高热,喘促,烦躁不安,或神昏,或心悸,或呕血,或便血,或腹胀,或尿少或无尿,或黄疸,舌绛无苔或舌紫暗有瘀癍,脉数或结代为主要特征。 | | 本品在使用过程中个别人偶见皮肤红痒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1.在使用之前不需要进行皮试。 2.在治疗由感染引起的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使用,配合抗生素及液体支持等治疗措施。 3.使用之前必须检查药液是否澄清,如出现混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要严禁使用。 4.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接续液体溶媒可用生理盐水,否则应换管)。 | 1.孕妇禁用。 2.有中药制剂过敏者,慎重使用。 3.本品静脉滴注时不得与其化注射剂配伍使用。 4.避光、密闭保存,置于阴凉干燥处。 |
|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瘀血阻络,中风偏瘫,胸痹心痛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症。 | 可肌内注射 静脉注射:0.9%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10%葡萄糖注射液 | | 孕妇慎用:连续给药不得超过15天;头面部发红、潮红,轻微头胀痛是本品用药时常见反应;偶有轻微皮疹出现,尚可继续用药;若发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处理;禁用于脑溢血急性期;禁用于既往对人参、三七过敏的患者;禁用于对酒精高度过敏的患者,用药期勿从事驾驶及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 | 1.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2.密闭,遮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 | 祛风除湿、活血通络,消肿止痛,用于风寒湿痹证,症见肌肉酸痛、关节肿胀,疼痛,屈伸不利,麻木僵硬及风湿与类风湿性关节具有上述证候者。 | | 1.本品具有强烈的释放组胺作用,部分患者在注射后1-10分钟出现瘙痒、潮红、出汗、痛肿加重现象,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在0.5-1小时内上述现象可自行消失(一过性);反应严重者,剂量可适当减少或停药。必要时,可用异丙嗪25-50mg对抗。 2.注射过程中,患者若出现手足或口唇发麻、胸闷、胸痛等症,可能是误入血管致快速降压所致,应立即停药,必要时对症处理。 3.偶见报道个别患者出现过敏性休克,处理方法同一般过敏性休克的防治,用肾上腺可对抗。 | 1.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 2.既往有药物过敏史者、过敏性哮喘或低血压患者慎用。 3.首次注射剂量为25mg(1ml),且务必要在医院使用。 4.首次注射完成后嘱患者静坐10分钟无特殊不适方可离去。 | |
| | 益气扶正。用于肺脾气虚引起的神疲乏力,少气懒言,自汗眩晕;肺癌、胃癌见上述症候者的辅助治疗。 | 一次250ml(1瓶),一日1次,疗程21天;与化疗合用,在化疗前3天开始使用,疗程可与化疗同步结束。 | 1.非气虚证患者用药后可能发生轻度出血。 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能出现低热、口腔炎、嗜睡。3.偶有皮疹、恶寒、寒战、高热、呕吐、胸闷、心慌等。 | 1.本品应认真辨证用于气虚证者。 2.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3.本品不宜与化疗药混合使用。 | 1.有内热着忌用,以免助热动血。 2.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3.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