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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之过,不足以绑架无辜患者,医院之过,不足以颠覆公共秩序,无论职业医闹,还是患方医闹,所经之处不啻一次“小型文革”。以一己之愤,耽误无数患者的治疗契机,天下无良,宁过于此。
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的,要进行处罚,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记者多次采访医疗纠纷,当事人选择“医闹”多是因为经验告诉他们,只有“闹”才能以更小的代价获得更多的赔偿。
确实,“通告”在打击医闹的同时,也明确要求医护人员严格职业操守,畅通投诉渠道。不过,医患矛盾有着深层次的体制原因,医闹的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应该说,越来越多的人们已经认识,作为病患其实也需要建立正确的生命观,要认识到医学从来就不是一个完美的科学,它的局限常常在疾病和死亡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纵有再多的理由,医院也不应成为战场,病患双方都请将善意与信任的目光投向对方。
医学不完美,但生命的旅程离不开它的护佑。
我们需要在生命的旅途中结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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