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新手激活药事管理抗菌药物药师培训举报中心药考软件
本站已运行

临药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一扫,快捷登录!

  • wx_jytEetEe3X4N大家说:祝贺临床药师网建网17周年
  • r1235201314rclinphar说:祝贺走过17个春秋,希望越办越好,一直陪伴我们。
  • hhw859大家说:这里真好,可以下载好多课件
  • hhw859大家说:大家好,工作顺利
  • wx_HQ_AwAoX大家说:一起加油!
  • wx_CfsfWCUwfUnd大家说:加油!!!
  • 568721zsl临床药师网说说:感谢分享知识
  • clinphar大家说:春节快乐,万事如意!
  • cwc平台说:发挥全国各临床药师的力量,众人是柴火焰高,一定会越办越好
  • 神女应无恙好的平台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wx_poNQQV902inq越办越好说:好的平台,希望吸引更多人才
  • 13885433081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HF^O^平台说:希望临药网这个平台越办越好!
  • jingxuchen平台说:给我们基层工作的药师提供了帮助,关键时刻雪中送炭,敞开胸怀素材共享,万紫千红总是春,越来越兴旺!
  • lipinshang平台说:10多年的临药网忠实粉,在这里学到了很多,查找资料非常方便,愿平台越来越好。
  • sd13jyyyxklss平台说:好的平台,知识丰富,开阔眼界,望越办越好
  • liutangren平台说:风雨同舟相处十五年,越来越好。
  • 求知临床药师网说:生日快乐!从牙牙学语长成15岁“帅哥”
  • gary平台说:希望临床药师网越办越好,为广大临床药师提供更多的资源和交流
  • Alst210507平台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15129825015临床药师网说:非常棒的平台,但愿越办越好。
  • 568721zsl临床药师网说说:药师学习平台,相信药师网越办越好
  • lzh0586临药网说:祝福网站越来越好,祝福同仁万事如意!
  • sunny-yaoshi临床药师网说:希望论坛越办越好,成为药学人员学习的首选网站!加油
  • 冬日暖阳~秀临药网说:此平台是药学人家园,常常来交流小憩,愿学科越来越好,愿药学人日子越来越好
  • 修行临床药师网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sln123临床药师网说:对我们工作非常有帮助
  • 一千小可爱临床药师网说:感谢这个平台,临床药师网yyds
  • 小分队临床药师网说:这个网站的内容对工作和学习的帮助太大了。内容质量好,权威性高
  • chuyinghong药师说:临床药师真正体现药师价值的机遇来了!
  • gyh660222感谢老师为交流平台做的贡献。说:对我们工作很有帮助
  • 郜琪臻太好了,终于又见面了说:越办越好
  • sunqi3541盛京医院说:希望能被基地录取
  • gary大家说:祝临床药师网越来越好
  • 柠檬梅子临床药师网的老师们说:谢谢临床药学网给我们基层药师提供学习平台,希望我们也能进专业平台学习
  • 我是庆宇平台说:恭喜恢复开放,这是我们临床药师的福音啊!
  • 祥籽clinphar说:我们支持~感谢临药网
  • Terry0915大家说:无意间点开网页 居然可以上了 还开心呀 希望网站越办越好
  • gfelwaiz临床药师网说:希望功能越来越完善
  • clinphar大家说:数据基本恢复完毕,大部分版块已经开放。
  • 海上升明月clinphar说:祝临床药师网越办越好 一直到永远
  • yyhh425666什么时候取消密码呢说:祝药师网越办越好
  • 鸢舞轩临床药学说:希望能在这里学到更多
  • clinphar大家说:数据恢复中,会逐步开放及取消密码。
  • 水月洞天自己说:做好自己就OK其余随缘
  • 梁药师201902227临床药师网说:好平台,提高自我的一个学习平台
  • Lion898大家说:共同成长!祝各位药师越来越学识渊博!
  • qazw310临床药学说:可找到组织了
  • clinphar大家说:贺临床药师网建站13周年!
  • tianshenglu临床药师网说:这真是个非常实用的论坛,希望越来越好
总共63693条微博

动态微博

    查看: 2866|回复: 6

    [转]关于做好《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执业药师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23-4-30 08:11
  • 温国兴 发表于 2012-4-25 11: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床药师网(linyao.net)免责声明
    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关于做好《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执业药师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12]99号
    2012年04月16日 发布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71145.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加强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方面作出重大部署。为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执业药师管理的重要意义
      《规划》对执业药师管理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执业药师是我国药学专业技术队伍中的一支生力军,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守护者。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有利于整体提升我国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水平;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有利于落实人才以用为本的指导方针,增强执业药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制定配备的刚性政策,有利于提高药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标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防范由过度竞争、无序竞争导致的药品安全风险和隐患。执业药师管理政策的完善,还将在引导药学高等教育科学发展、促进药学技术人员就业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二、切实开展好执业药师政策宣传活动
      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切实落实《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时间、内容以及对象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发挥执业药师重要作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活动时间。4月中旬至6月底。
      (三)宣传内容。要大力宣传执业药师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执业药师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执业药师在指导公众合理用药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规划》提出的“十二五”时期执业药师制度发展目标和任务。要重点宣传《规划》中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的政策,即:“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四)宣传对象。重点面向在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工作的药学技术人员,以及社会上其他领域的药学技术人员。宣传活动要向社会公众辐射,使大家对合理用药重要性以及执业药师工作性质有更深入的认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全面落实《规划》的启动年,对规划指标能否顺利完成至关重要。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管执业药师工作的局领导要牵头抓总,加强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省、市、县各级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二)做好宣传保障。要保证宣传活动经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新闻宣传、市场流通、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广泛发动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力量;市场流通部门要深入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药房等领域;人事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行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营造浓厚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三)确保宣传效果。要运用好传统的宣传手段和形式,进一步丰富座谈会、征文、展览、知识竞赛、广场活动等宣传形式,继续用好宣传栏、宣传册(页)、宣传纪念品等手段;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职能作用,继续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沟通协作;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快、影响大的优势。要提出鲜明的宣传口号,如:“把好公众用药安全的最后一道关”、“执业药师是公众健康的守护者”等。
      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抓住4月份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的时机,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工作,指导开展执业药师考前培训。要通过这次宣传活动,提高执业药师报名人数和参考率,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发展。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形成文字报告于7月底前报国家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http://bbs.cqlp.org/showtopic-4645.aspx

    点评

    考试经济  发表于 2012-4-28 21:36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 TA的每日心情

    2023-4-30 08:11
  •  楼主| 温国兴 发表于 2012-4-25 11: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hc798 发表于 2012-4-25 13: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宣传对象。重点面向在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工作的药学技术人员,以及社会上其他领域的药学技术人员。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1-3 15:32
  • mycylzd 发表于 2012-4-25 13: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好公众用药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公众健康的守护者”口号很好
    用学术会议推广也是很有效的方式,药监局应该有这个能力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vzxu 发表于 2012-4-25 14: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业药师在医院的地位还是很尴尬,即使文件要求,十二五末期,“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卫生部和药监局如何协调?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08:20
  • sjx 发表于 2012-4-25 14: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人是医院的临床药师,同时也是执业药师,我觉得作为国家应尽快理顺执业药师和其他药学专业人员的关系,不知大家同意不同意,反正我觉得医院药学技术人员更有能力做用药指导,而非医院工作的执业药师合理用药知识可能较欠缺。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3-8-11 10:26
  • 阿鸽 发表于 2012-4-25 16: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6楼观点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
    2、请认真发帖,禁止回复纯表情,纯数字等无意义的内容!
    3、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