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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自:药监局发放的关于药品医疗器戒不良反应培训资料(供各相关单位内部使用)
案例情况及分析:患者,女,71岁。贲门腺癌术后近四年,因进食困难一个月入院。给予艾迪注射液50ml+氯化钠注射液250ml静脉滴注(首次使用该药),滴速76滴/分,输注约50ml时患者全身出现红斑,二心呕吐,立即停药,并给予地塞米松5mg静脉推注,30分钟后红斑逐渐消退,症状缓解。
分析:艾迪注射液说明书注意事项注明“首次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给要速度开始15滴/分,30分钟后如果无不良反应,给药速度控制在50滴/分。该例首次使用而且滴速过快,属于未遵照说明书注意事项用药;另外,以氯化钠注射液250ml配置溶剂稀释50ml艾迪注射液,还存在配置溶剂用量不足造成药物浓度过高的问题。
当你看到这份药监局编发的培训资料中所举的案例的时候,你觉得它的可信度有多少呢?本人自觉临床不太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关键就在这滴速上,这76滴/分是怎么来的呢?76滴本身与说明书的50滴数字上相差很多,而且稍稍动一下我们的大脑设想一下临床医护人员为患者用药的情况,稍稍踹摸一下,我们都会得到这样很不符合常理的的结果,那就是:既然医护人员针对此药注意到了滴速这个问题,还记录了具体数值,就不太可能不了解说明书50滴这个界限,况且设想一下,就算这位医务人员不够负责,没有重新调整滴速,也不太可能会傻到把76滴这个数据记录在按,留下证据吧。由此可以肯定这个案例的真实性。但药监局的资料上并没有注明此案例资料的来源或者只是为了说明滴速的问题而根据药品说明书虚构的。但本人觉得此种可能性也很小,即使是虚构也很有可能来自我们基层上报单位吧。如果是这样,不难想象,是基层在为了完成硬性任务忽悠药监部门,而药监部门又直接拿来忽悠医疗单位。那将是多么可笑的事情,而且这份案例最后背黑锅被冤枉的是我们的辛苦的医务人员,但这样一份不合常理的案例就堂而皇之的上了课本,上了讲堂。是否太多东西人们在造假。想想,那些成人学历,那些职称,就连我报了个中级职称的考试都已经收到了不计其数的什么考试真题啊,包过啊,这样那样的骗人的信息了,方方面面,包括学术界。
当我看到这个案例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些,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么多吧。很荣幸分享一下,如果大家有什么看法,和想法就分享分享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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