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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安排使医患成了对立面
发布日期:2012-02-27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李天舒)2月25日,在中华医学会和健康报社等主办的卫生系统核心价值观与医院文化建设研讨会上,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邱泽奇教授披露了3组调查数据,分别是2011年医改满意度调查、卫生服务调查(包括2008年的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和2011年的卫生服务调查中期调查暨医改监测调查)、2008年的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的医患关系专题调查。
邱泽奇对数据进行比较后得出结论:当前的医患冲突是发生在医方和患方两个群体之间,而非医生和患者个人之间。满意的是人(医生),不满意的是钱(医疗费用)。
3组调查数据显示,在医改满意度调查中,就医总体满意度为60.3%;在卫生服务调查中,医疗服务满意度为57.5%;在专题调查中,对医生、护士、医院的满意度分别是94.6%、93.5%和79.8%。
在就医环节中,最不满意的分别是检查费用(47.3%)、药品价格(47.2%)和就医总费用(48.2%),而最满意的是设备条件(77.2%)、拿药的便利程度(77.2%)和检查的服务态度(76.2%)。和2008年相比,2011年不满意度上升最快的3项分别为就医总费用、检查费用、药品价格,而就医环境、设备条件、医生服务态度,位居满意度上升最快的前3项。
在不满意的群体中,主要包括非农户籍、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下、受教育程度在高中或以下、已婚、60岁以下、无工作等人群,而非农户籍不满意的比例比农业户籍的比例更高。
据了解,3组调查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和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共同完成,调查时间横跨本轮医改的整个进程,并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
调查解读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邱泽奇:
调查结果显示,越来越满意的都属于制度层面,比如改善取药方式;加强医保制度,让重大疾病得到保障等。而越来越不满意的与钱有关。分析最不满意的群体,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是对价格和医疗费用更敏感的群体。
目前,医患冲突真正的本质,是现有的制度安排把医方和患方放在了一个利益竞争的两极,形成了一个所谓的零和利益结构。“我掏一分钱,我就少一分钱,你就挣了一分钱,只要你挣了一分钱,我就一定少了一分钱”,在这种结构下,不冲突是不可能的,这是市场经济两百年的发展过程已经证明的一个道理。从表面上看,医生和护士是医患冲突的制造者,而实际上是冲突的受害者。制度安排把医生和患者摆到了利益竞争的两个极端,冲突的本质,其实是制度安排下必然的利益冲突,只是在人际关系层面,就展现在了医生、护士、患者和患者家属之间而已。
对于患者求医的逻辑而言,患者认为不花钱给他看病是最好的;但是一旦产生了医患冲突,进入了法律诉讼程序,又认为患者的生命是无价的。这是两个悖论性的逻辑,而这套逻辑是制度的安排,让医患之间无价的关系,运用了有价的市场逻辑,如果不理解这样一种荒谬,很多问题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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