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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路遥知马力 于 2011-11-2 14:59 编辑
2012年解放军总医院临床药师学员培训招生简章
经国家卫生部批准,解放军总医院于2008年开展临床药师学员带教工作,至今为止共招收3届临床药师学员。现面向全国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招收2012年 “呼吸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抗肿瘤药物专业”3个专业临床药师培训学员;2012年我院拟招收6名学员进行临床药师培训。
解放军总医院位于首都北京,是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研究型医院。解放军总医院药品保障中心不断深化医院药学服务工作,近年来已基本实现药品供应由以病区为单元到以病人为单元、单品种、单顿次下送到临床的转变,药学服务由单纯的物质保障向物质、技术双保障、药师切实深入临床参与药疗评估的转变;专职临床药师在促进合理用药工作中的龙头作用愈发凸显。我院现有专职临床药师6名(硕士学历),其中5名具备卫生部临床药师带教师资资质。
药品保障中心依托医院信息系统(HIS),拓展相关的临床药学功能,引进并自主开发了临床药学服务的系列软件,如在HIS上镶嵌美康临床药学工作站、自主开发依托HIS的医院用药安全监测与评价系统、解放军总医院电子药历管理系统、军队不良反应监测管理系统;此外,解放军总医院毗邻军事医学图书馆,每位临床药师及学员的工作电脑都能登录医院及军图电子图书馆,方便查阅文献资料。为临床药师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
欢迎热爱临床药学事业的学员踊跃报名,我们期待与您共同进步!
一、培训目的
通过1年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使受训学员了解专科常见疾病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药物治疗;对相关实验室检验/检查的报告具有初步阅读和分析能力;具有专科常见疾病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和评价的能力,能够预防、发现、解决潜在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并能陈述理由和记录;熟练掌握专科常用药品,具有药物选择、临床应用、判断药物疗效和药物不良反应能力;具有与患者、医师及护师交流沟通的能力;具备在今后可持续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培训学员及其所在单位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我院临床药师培训:
1、选送医院应具有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条件和计划,并能保证学员结业后作为专职临床药师开展工作;
2、申请学员应是高等医药院校药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3年以上,取得全国专业技术“药师”或以上资格;
3、申请学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经常学习;
4、申请学员应具有良好心理素质,与患者、医师、护士沟通能力较强,自愿从事临床药学工作;
5、有从事临床药学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培训时间
2012年3月中旬入学,进行为期1年的全脱产学习培训。全年实际工作(学习)时间不少于49周1960小时,其中临床实践时间为1765小时,业务知识学习时间为195小时。
四、培训方式
1、临床实践培训
共1765小时,在指定临床专业科室临床带教老师和临床药师共同指导下,直接参与临床医疗活动,包括参加临床专科医疗工作、专科查房、教学查房、疑难危重病例查房和病例讨论,学习专科医生选择药物的方法,与专科带教老师共同讨论专科合理用药的问题,积累专科用药经验。
2、理论培训
共195小时(25天),采取①集中授课或专题讲座,由临床专业科室高年资教授或主任医师集中授课;②由学员与带教老师共同讨论一周实践见闻和心得体会,相互交流学习经验;③由带教老师传授临床专科用药经验。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4800元/年。
2、住宿费用:食宿自理。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附件《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招生登记表》,E-mail或邮寄至我院药品保障中心(通信地址见下)。我单位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后电话通知;接到电话通知学员将上述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寄回。
七、招生专业和人数
呼吸内科专业:2人;心血管内科专业:2人;抗肿瘤药物专业:2人。
八、结业
按卫生部的培训与考核要求,完成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授予由中国医院协会和本基地联合颁发的《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
九、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 解放军总医院药品保障中心临床药学室(邮编100853) 联系人:朱曼。
2、报名咨询电话
010-66937242/66937243
3、E-mail:lcys301@126.com
attach]30115[/attach]2012年解放军总医院临床药师学员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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