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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加成取消 财政补贴跟进
来源:健康报
日期:2008-11-13
江西:省直医院乡镇卫生院先行试点
本报讯 (记者朱烈滨 洪本荣)近日,江西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改革医院以药补医机制,规范临床合理用药行为。2009年在省直医院、乡镇卫生院开展取消药价加成试点,2010年扩大到市、县(区)医院,实现全省公立医院取消药价加成,财政给予相应经费补贴。
该省还决定,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和每个乡镇一所卫生院,建立和完善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机制,并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给予适当补助。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医务人员报酬与工作量、医疗质量、技术水平挂钩,提高专业技术骨干、有突出贡献者的收入。建立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考核机制,推行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该省决定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降低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准入门槛;继续实施财政补助城镇居民参保政策,引导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落实新农合医疗补助、缴费政策,逐步提高筹资水平。
广东:深圳韶关湛江3市先行试点
据新华社广州11月12日电 (记者杨霞)广东省将在年底前出台方案,在深圳、韶关和湛江市进行医疗体制改革的试点探索,取消公立医院15%的药价加成做法。
广东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广东省计划在深圳、韶关、湛江3市先行试点,逐步取消目前医院15%的药价加成。深圳初定在福田区试点,韶关初定在乳源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3家医院试点,湛江初定在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农垦医院3家医院试点。
据相关测算,如果取消药价15%加成,一般三甲医院每年将损失数百万元乃至近千万元。为此,各级政府将加大财政补贴,省财政将给予转移支付,市县区也要加大投入。目前,深圳市已经表态将补贴医院的药费亏损。另外,还将适当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技术价格,比如专家诊费、手术费等。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有关部门正在联合调研,争取在年底前出台试点方案细则。此间公共卫生领域专家认为,取消药价加成,可以遏制医生滥开“大处方”的利益冲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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