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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dyyzjf 于 2002-1-1 04:42 编辑
关于举办全省二级医院阳光用药暨处方点评工作培训的通知(粤药会[2011]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医政科、各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药政工作会议和国家药物政策及我省阳光用药制度建设的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药学工作规范管理和人才培养,受省卫生厅委托,现拟举办全省二级医院阳光用药暨处方点评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了解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及阳光用药制度的政策背景和要求,对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医生用药等实施全方位监管,促进医务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医院药学管理水平。
二、培训内容:
1、学习解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及卫生部关于加强一系列药事管理、药物使用管理等规定。推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
2、传达省卫生厅2011年全省药政工作会议精神,省卫生厅关于建立阳光用药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3、交流经验。正确理解阳光用药及阳光用药监管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掌握处方点评的概念和方法。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卫生部的管理目标,学习交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调查方法、技术支持和管理措施。医院药品采购目录管理,特别是抗菌药物采购目录管理。
三、培训对象:
省部分三级医疗机构、全省二级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一名。名单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8月23-25日。
地点: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8月22日下午14点到20点报到。
五、其他:
1、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推荐医院名单通知参加培训医院派人参加。
2、请各医院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回执于8月18日前,发到药政处邮箱(wstyzc020@126.com)。
3、参加培训人员的交通费及住宿费用请回本单位报销。培训费和餐饮费等由省药学会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彭倩华 13580499774,020-83710931
凌倩波 13902210587,020-37886329)
附件1、参加培训医疗机构名单
2、报名回执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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