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作为商品其最大的特殊性就在于普通商品的供需关系是由供需双方决定的,因此其价格受市场供求变化的影响,而药品的供需状况是由第三人即医生决定的与实际的供需双方无直接关系,因此其价格不完全受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调节。医药代表的出现就是因为这个第三方的决定权受市场的调节而不是受良心道德法律的调节。药事服务费也是对这个第三方的一种市场调节手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药事服务费不可能有药师的份,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只要药师队伍强大了,足以参与到干预用药跻身入第三方的行列中那么市场的走向就有可能有所变化。
药厂的低水平重复缺乏有实力的竞争型企业也是决定医药代表出现的主要因素之一,现在质量好的不如卖的好的。有些药品的质量差不多但批发价能相差十倍左右,这就是低水平重复(恶性竞争)的恶果,药厂应当是缩小数量,提高层次,适当重复(有重复才有竞争,才能控制价格)。若干年前的百服宁的价格问题就是因为国内企业缺乏竞争力导致的,应当在2.00以内销售的药品一直售价在十几元,被发改委控制价格后厂家立刻提出申诉,进而停产,换一种面貌出现最终的价格比原来还高一点。当时只要有第二家实力相当的企业的话,该企业是决不敢这么做的。因此培养自己的药企成长,砍掉大多数的小厂也是造福于民的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