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众号:药评中心 孕期妇女免疫力较为低下,T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和特异性抗体所有减少,而黄体酮、甲胎蛋白、皮质醇等有免疫抑制作用者的水平有所上升。因此,在怀孕期间的妇女感染机会增多。孕期历经10个月,难保不感染。那么在抗菌药的使用上该如何进行选择呢? 1.孕妇可安全选用的抗菌药 谨记:“是药三分毒“,在孕妇中研究证实无危险性,可安全使用的抗菌药一个都没有。 2.孕妇可选用的抗菌药 此类药物毒性低,或者对胎儿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在有明确指征时可慎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抗菌药: 1)青霉素类,如注射用青霉素、口服阿莫西林胶囊。 ●●特别品种: 阿莫西林舒巴坦:孕妇使用时,血浆中的雌三醇、结合雌三醇、结合雌酮会出现一过性升高。“对于在怀孕及哺乳期内的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药品说明书。 2)头孢菌素类,如注射用头孢他啶,口服头孢氨苄片。 ●●特别品种: 头孢匹罗:“可通过人的胎盘,因此妊娠期间应禁用本品。可随乳汁排泄,应停止哺乳“——药品说明书。 头孢哌酮:可通过胎盘屏障,在结构上含有甲基硫四唑侧链,可降低凝血酶原,在动物实验中还有睾丸毒性作用。“不建议孕妇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慎用“——药品说明书。 头孢他美酯:“由于缺乏有关人类胎儿的临床数据,妇女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若有对该药敏感的微生物严重感染时,必须充分衡量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利益“——药品说明书。 3)碳青霉烯类,如注射用美罗培南、注射用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特别品种: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C级。“在怀孕妇女使用本品方面,尚未有足够及良好对照的研究资料,只有考虑在对胎儿益处大于潜在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妊娠期间给药“——药品说明书。 4)大环内酯类(红霉素酯化物除外),如红霉素、阿奇霉素。 ●●特别品种: 克拉霉素:C级。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显示本药对胚胎及胎仔有毒性作用,故妊娠期妇女禁用! 地红霉素、螺旋霉素:C级。 5)其它抗菌药 林可霉素、克林霉素:B级。未发现致畸等作用,但在妊娠期的应用缺乏资料,必要时,妊娠期间可以慎用。 甲硝唑:B级。国内资料提示本药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妊娠期妇女禁用。 3.孕妇禁用或避免使用抗菌药 1)四环素类 典型的致畸药物,易透过胎盘屏障。整个孕期应禁用四环素类抗生素。如四环素、米诺环素、土霉素等。 2)磺胺药 可透过胎盘屏障,并与胎儿血中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的结合部位,使血浆游离型胆红素增高,游离型胆红素为脂溶性胆红素,可渗入血脑屏障,致胎儿脑损伤或出生后新生儿核黄疸,故妊娠期避免应用。如磺胺嘧啶、复方新诺明等。 3)喹诺酮类 毒性低,无致畸致突变作用,但可引起年幼动物的关节病变,影响软骨发育;对神经精神方面也有影响,故妊娠期避免应用。如氟哌酸、环丙沙星等。 4)氯霉素类 可迅速透入胎盘,在胎儿体内可产生蓄积,尤以胎肝中浓度最高。由于氯霉素对造血系统的毒性,以及引起“灰婴综合征”的可能,在妊娠期应禁止使用。 5)氨基糖甙类、糖肽类 氨基糖甙类,如妥布霉素、阿米卡星等,以及糖肽类,如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均有耳毒性和肾毒性,可致胎儿听神经损害,应避免应用。 当孕妇有明确应用指征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调整给药剂量。但孕妇已有肾功能损害,需避免应用此类药物。 6)红霉素酯化物 妊娠期间肝脏负荷加重,高雌激素水平使胆汁淤积,经肝胆系统排泄的红霉素酯化物,从胆汁排泄减慢,容易发生肝脏损害,全过程避免应用。如琥乙红霉素(利君沙)、依托红霉素(无味红霉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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