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临床药学质控中心2014年工作总结 和2015年工作思路 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在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医院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市临床药学质控中心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质控职能,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完善质控中心组织建设 市临床药学质控中心于2014年11月29日召开了成立大会,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处长吕富杰、药政管理处副处长宋成贤以及我院副总院长管军、院长助理韩同钦等领导出席了会议,青岛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院长、药学部负责人、医务科负责人等150余人参加了大会,标志着我市临床药学质控工作正式开展。市临床药学质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市立医院药学部主任王少华任质控中心主任。质控中心下设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由市内各医疗机构医药专家27人组成,充分发挥临床药学技术支持、业务咨询和专业指导作用。 (二)健全制度体系建设 市临床药学质控中心成立后,加强质控中心自身建设,强化质控中心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质控中心主任职责、副主任职责、秘书职责、专家委员会职责等),完善会议培训、考核检查、经费管理等制度,实现临床药学质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运行。 (三)加强培训体系建设 1、举办临床药学相关培训班 2014年11月29日举办了临床药学学科建设培训班,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周文教授、浙江省肿瘤医院孔祥鸣教授等从临床药学工作的重要性、医院标准化建设中临床药学的需求等方面展开了报告。青岛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院长、药学部负责人、医务科负责人等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2、加强临床药师专业化培训,组建临床药学专业人才队伍 依托青岛市市立医院和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的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加强临床药学专业人才培养力度,2014年共培训临床药师20余名,接受临床药学进修人员10余名。 3、加强国内学术交流,提高我市临床药学专业水平 广泛开展与国内、省内质控中心或学术组织的沟通和交流,更好地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药学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四)制订临床药学学科建设标准,完善质控体系建设 1、召开了两次质控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对质控中心的职责、临床药学学科建设标准等进行讨论,形成了我市临床药学学科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市卫计委药政管理处下发至各医疗卫生机构征求意见。 2、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二、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等,制定青岛市临床药学学科建设调查表,由市卫计委医政管理处下发至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我市临床药学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基本建设标准,及人员配备、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问卷调查,共回收调查表97份,其中三级综合医院6家,二级综合医院15家,专科医院5家,民营医院11家,一级医院60家。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各医疗机构临床药学学科建设参差不齐,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综合医院临床药学学科建设较为完善,个别专科医院和民营医院也开展了临床药学工作。 3、初步建立我市临床药学的质控信息资料数据库,掌握各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药学工作情况,加强临床药学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评价、汇总能力。 4、2014年4月和11月两次受市卫计委药政管理处委托开展全市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督导检查,促进我市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5、2014年受市卫计委药政管理处委托开展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药政工作年终考核任务,并圆满完成。 6、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作为医院等级评审专家参与我市二级医疗卫生机构资格复审检查工作,负责药事管理部分的检查。 7、2014年成功举办了青岛/日照地区二级综合医院药事管理体系培训班,质控中心主任作为讲课专家参加山东省多个地区的药事管理体系培训。 二、2015年工作计划 1、制定临床药学质控检查标准和检查细则,对全市临床药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考核。 2、开展全市医疗机构临床药学实验室质控管理工作,对环孢素、他克莫司等品种进行室间质控,确保血药浓度监测结果准确。 3、召开质控中心工作会议,就质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质控工作的开展等进行研讨,制定相应措施,确保质控实效。 4、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学学科建设,促进临床合理安全用药。 5、举办临床药学相关培训班,开展学术交流,对青岛市所辖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依托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加强本地区临床药学专业人才培训力度,打造临床药学专业团队。 7、完成市卫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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