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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网站:http://www.infectcma.org.cn/zjlt_pl.asp?id=40
抗菌药物所致药热的几个问题
上海长征医院 缪晓辉教授
摘 要 抗菌药物热是指因药物的化学结构及患者的特异体质,在用药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个体特异性的发热反应。其发病机制可能与变态反应有关,以Ⅲ型变态反应最多见。临床上主要表现为用药后立即,或用药后7~14天出现的无法用当前病症解释的低热至中等热,可伴有皮疹、肝、脾、淋巴结肿大、全身不适等。主要诊断依据是:用药后体温上升;停药后体温复常;无明确的感染证据。处理原则:在排除感染的基础上,停药观察;感染尚未控制者,更换致热可能性较小的抗菌药物,并简化治疗;或合并使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
抗菌药物的品种越来越多,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滥用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由此而产生的各种所谓“药源性疾病”也越趋多见,其中“药热”便是较常见的药源性疾病之一[1,2]。我院感染科在近两年内因“发热原因未明”收治的住院病人中,有近15%的病例最终确诊为抗菌药物所致的药物热(以下简称抗菌药物热),而在住院期间因感染性疾病使用抗菌药物的病人,发生药热者更不鲜见。然而,多年来我们在参与院内外“发热原因未明”会诊过程中,多次发现某些比较典型的抗菌药物热病例,由于未引起经治医生的注意和重视而没有得到及时确诊。由此,有必要提醒大家:不可忽视抗菌药物热!
有关抗菌药物相关药热的病案报告常见诸于各种药学、药理杂志,但以药热为专题的系统论述尚不多见。本文综合有关资料,并结合作者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体会,阐述抗菌药物热的几个问题。
1、药热的概念
广义地讲,使用某种药物后所发生的发热反应,均属于“药热”的范畴,它包括了变态反应性和非变态反应性两种类型。狭义地说,药热是指因药物的化学结构及患者的特异体质,在用药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个体特异性的发热反应,它可能是一种变态反应,仅发生于少数特异体质者,药物和发热两者之间不会因用药剂量大小或时间长短构成因果关系。本文着重讨论变态反应性药热,即狭义的药热,但有必要首先对非变态反应性药热的成因作简要介绍。
非变态反应性药热的类型及成因如下:①病原体释放致热源。药物治疗感染性疾病过程中,病原体被大量杀灭后,释放出的抗原物质、内毒素等引起发热等症状,与药物本身无关,称之为雅里希-赫克斯海默反应(Jarisch-Herxheimer reaction。见于抗菌药物治疗梅毒、沟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回归热等。这类反应很像药物变态反应,但是多数病例在继续治疗过程中,反应逐渐消退,不同于中毒和变态反应;②外源性致热源的作用。包括两种情况:第一,使用了被致热源污染的药物或液体,严格地讲这不应归类于药物热。第二,大多数细胞因子的基因工程产品,如干扰素、肿瘤坏死因子、白细胞介素等,由于其结构的特殊性,在使用之初或整个使用过程中可见发热反应。另外,注射菌苗或蛋白质疫苗所致发热亦属此列;③继发于组织损伤的不良反应。药物损伤红细胞、肝细胞后,引起的溶血或肝炎可产生发热;④内生致热源的释放。常见于药物肌内注射所致的无菌性炎症;⑤其它,如应用甲状腺制剂后的组织代谢加速、应用去甲肾上腺素后因血管收缩和散热减少、苯丙胺(Amphetamine,安非他命)中毒相关的中枢性发热,等等。
2、抗菌药物热的发生机制
抗菌药物(包括其它药物)所致药物热的发生机制尚未完全阐明。目前普遍认为,药热与变态反应有关。临床常用的大多数抗菌药物是微生物分泌的有机物质,为半抗原,本身无免疫原性,一旦与体内的载体物质如白蛋白、变性DNA或细菌代谢产物结合,形成“载体-半抗原”复合物后则具备了抗原性,可激发机体免疫系统,产生包括针对自身成分在内的免疫应答。与药热有关的这种变态反应以Ⅲ型,即免疫复合物型多见,也可能为 Ⅱ型或Ⅳ型变态反应。临床药理学的研究结果支持药热为变态反应的推测:①药热与抗菌药物的药理特性无关,可表现为速发性,也可以是迟发的;②药热的发生率与抗菌药物用量无线性关系;③停药后的较短时间内药热消失;④某种抗菌药物仅在少数病人产生药热,可能与特异体质有关;⑤药热常与皮疹同时出现。资料表明,绝大多数抗菌药物可致药热,常见的有:青霉素、半合成青霉素、大多数头孢菌素、链霉素、氯霉素、万古霉素、利福霉素、两性霉素等。
3、抗菌药物热的临床表现
3.1 发热 一般出现在投药后 7~14d ,短则1d(有人报告最短为1h),长则数周。热型大多为弛张热、稽留热,或微热。不伴皮疹者体温多于停药后2~3d内降至正常,皮疹严重者发热可持续较长时间。
3.2 发疹 药热伴发疹者过半数。皮疹可呈猩红热样红斑、荨麻疹、麻疹样红斑、固定性红斑等,严重者可表现为剥脱性皮炎。
3.3 肝、脾、淋巴结肿痛 少数病人伴肝脾肿大,系药物性脏器损伤的表现。淋巴结肿痛较常见,多为浅表性,易被发现,热退后肿大的淋巴结逐渐消失。
3.4 全身状况 如无严重的基础疾病,病人的一般情况常较好。发热时可有全身不适、畏寒、头痛、肌痛、关节痛及消化系统症状等,但精神状况相对较好。热退后上述症状消失。
4、单纯性药热的诊断
抗菌药物热并无公认和完整的诊断标准可循。伴药疹的药热比较容易引起注意而获得及时确诊,不伴药疹或其它器官损害的所谓单纯性药热则易被忽视,也难以早期诊断[3]。在许多情况下,即使考虑到药热的可能性,医生仍难以果断地定论。主要原因是此类患者大多是因为感染,尤其是伴发热的感染才使用抗菌药物,因此,那些用药后体温持续升高者,究竟系感染未得到有效控制,抑或药热常常难以鉴别。以下几点有助于确诊单纯性抗菌药物热:①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病情已改善,体温下降或已趋于正常后再上升;②病人体温增高,但全身中毒症状不显著,一般情况较好;③感染灶已消失,多次血细菌培养阴性,且无新感染或二重感染的证据,无法进一步用感染性发热来解释;④严重感染,经合理抗感染治疗后病情改善,白细胞计数下降,但体温仍居高不下或比治疗前更高;⑤外周血白细胞总数不高,无明显核左移和中毒性颗粒,或有嗜酸性粒细胞计数增高;⑥抗菌药物使用中无法用任何原因来解释当前的发热;⑦试验性地停用抗菌药物后2~3天体温迅速趋于正常。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判别是否为单纯性药热,最令人信服的依据莫过于停药后体温恢复正常,其它种种考虑有时显得多余,但停药前必须经多次血培养阴性,以除外严重感染。
5、抗菌药物热的处理
5.1 感染已控制的单纯性药热 停用抗菌药物,无须特殊处理。
5.2 感染未控制的单纯性药热 当明确的局部或全身性感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时,病人所表现的发热反应即使包含了抗菌药物热的成分,一般也不会使人产生抗菌药物热的联想,只有在体温升高程度与感染状况不吻合时才会引起医生的警觉。处理此类特殊情况并无固定模式和方案。我们主张仍应当首先停用所有正在使用的抗菌药物,严密观察数天后再考虑是否重新选择抗菌药物,或使用免疫调节剂,或加强支持疗法。需要说明一点,由于某些不同类型抗菌药物,其分子结构上有相同或相似的基团或表位,因此临床上类似于交叉过敏的所谓“抗菌药物交叉致热”现象颇为多见[4]。当频繁更换抗菌药物,却不能有效控制“感染”(发热)时,要考虑到这种因素的存在。在处理上应注意①更换致药热可能性较小的抗菌药物,比如以合成或半合成抗菌药物取代抗生素;②换用不同类型的抗菌药物,如以氨基糖甙类取代头孢类;③简化其它治疗;④合并使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
5.3 药热伴皮疹或其它器官损 停用抗菌药物为首要。如皮疹不严重,又不伴明显的其它组织器官损害,可待其自行恢复,或辅以抗组织胺类药物,以减轻瘙痒等症状,但对药疹本身无效。药热伴严重皮疹或其它器官损害,应及时使用糖皮质激素,剂量宜大,疗程要长,同时采取各种保护被损器官细胞功能的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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