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昨天 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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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级医院抗感染药物专业培训若干问题的通知
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才建设,经临床药师培训工作专家委员会研究,决定开设县级医院抗感染药物专业临床药师培训,该培训指南与学员培训登记手册已经下发,现就各培训基地医院提出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培训对象的适用范围
适用该专业的培训对象为农村县医院、城市二级医院的药师,城市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招生条件的药师也可以参加该专业的培训。
招生时应严格掌握标准,不要随意改变招生标准。
二、关于培训指南
目前制定的县级医院抗感染药物专业培训指南是实施培训的依据,应遵照执行,其中培训科目、轮转科室、培训作业等主要培训内容应按照指南完成,考核的难度可根据培训实际掌握,体现以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能力培养为中心的基本原则。
本次发布的培训指南是试行版,请各参加培训的基地医院将培训指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行修订。
三、关于招生时间
参加该专业培训项目的基地医院,尽可能全年招收2批学员开展培训,受条件限制时也可以先招收1批学员,所有批次的招生时间均应执行春季与秋季招生时间规定,分别为春季3月1日至31日、秋季为9月1日至30日,不得任意改变招生时间。
四、关于上报资料
县级医院抗感染药物专业培训的上报资料种类与内容(含各种统计表格)与其它专业相同,招生资料上报时间要求与其它专业相同,考核资料上报时间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五、关于申报工作
1.凡已经建立抗感染药物专业的基地均应积极开展县级医院抗感染药物专业培训,尚未建立抗感染药物专业但是已经建立呼吸内科专业的基地可以视情况开展县级医院抗感染药物专业培训。
2. 县级医院抗感染药物专业培训是新增专业,拟开展该专业培训的基地医院应按照规定填报“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调整培训专业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开始招生。因为由同一位带教药师执教,因此,不需要另行填报带教药师表。
3. 每个基地医院的县级医院抗感染药物专业培训每期招生指标核定为2名,不计入其它专业招生指标,即同一位带教药师在带教一年制学员的同时可以再带教2名县级医院抗感染药物专业学员。
县级医院抗感染药物专业培训是新设立的培训项目,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希望各培训基地及时总结经验,并反馈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便切实将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学人才队伍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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