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自2005年启动实施以来,陆续在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解放军等50所医院全面展开。作为我国首次在50所医院同时开展规范化药师培训项目,卫生部科教司高度重视,中国医院协会精心组织,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全力以赴,参加试点工作的各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医院勇于探索、勤于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受到了有关方面的好评。 在广泛调研和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现将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勇于探索、勤于实践,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2005年始,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在科教司领导下稳步推进,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培训试点基地医院临床药学学科的发展与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1.建立和完善培训试点基地医院的遴选机制,推动试点基地医院临床药学建设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要求,2006年起陆续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西、四川、山东、江苏、浙江、山西、辽宁、黑龙江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解放军遴选建立培训试点基地医院50所,各基地医院均已开展临床药师培训工作。 在试点工作实践中,建立和完善了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医院的遴选机制,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各试点基地临床药学工作也有了提高。根据来自试点基地医院的207份问卷调查分析显示,试点基地医院的临床药学学科的发展与建设带来明显的改善(表1)。 2.临床药师培训带教队伍逐步走向成熟 在医院建立临床药师制,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协助医师鉴别遴选药品,这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实行50多年,在临床药师人才培养有成熟的经验,而我国临床药师制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则刚刚起步,缺乏经验,故在试点阶段,临床药师培训帶教师资,采用全新的“医师+药师”带教组的教学模式,不仅对医师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课题,更是对各医院已有的临床药师队伍建设的强力推动。为培养合格的临床药师带教队伍,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分2轮对参加带教的临床药师分别进行了公共课程与专业带教培训。目前,经过培训结业并已取得师资培训证书的带教药师有103名,他们已经开始承担带教工作,其中不乏受到学员好评的中、青年药师。 表1
问卷调查结果-试点工作给试点基地医院带来变化 问卷项目 | 选择“有改善”的% | 医院领导和各部门对临床药师工作的知晓和重视 | 99% | 临床医疗团队对临床药师工作知晓和认同感 | 99% | 患者对临床药师工作了解和认同感 | 99% | 药学部门对临床药师工作定位的认识和重视 | 100% | 临床药师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工作质量 | 99% | 药师队伍配置的合理化与临床药师队伍建设 | 98% | 药师的教学能力 | 100% | 药师对患者的服务意识 | 100% |
(本表为207份试点基地医院问卷调查统计结果) (二)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地区 2006-2008年度各试点基地医院共招收学员418名,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派出专家组参加并现场指导所有学员的结业考核,除2名学员因工作调动退出培训,1名学员未通过考核,共有415名学员培训结业。学员与其派出单位普遍认为在职岗位培训给学员参与临床用药工作和学习带来明显变化(表2)。 表2
问卷调查结果- 培训学员与派出单位对学员培训效果评价 问卷项目 | 培训学员肯定 % | 培训学员否定% | 派出单位肯定% | 派出单位否定% | 补充提高了基础与临床医学知识 | 85 | 15 | 85 | 15 | 提高与医师、护师交流能力 | 77 | 23 | 78 | 22 | 提高与患者沟通能力 | 75 | 25 | 80 | 20 | 强化了药学专业知识 | 83 | 17 | 83 | 17 | 培养了临床与药物治疗思维 | 88 | 12 | 86 | 14 | 提高临床使用药品能力 | 83 | 17 | 81 | 19 | 提高医疗文书书写能力 | 77 | 23 | 80 | 20 | 提高信息收集整理与利用能力 | 78 | 22 | 85 | 15 |
(本表为对培训学员263份、学员派出单位156份问卷调查统计结果) 1.自2006-2008年度招收并培训结业学员415名,学员派出单位所在地区覆盖除西藏自治区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图1)。
图1 2006-2008学员所在地区分布图 2.培训结业学员中65%分布在基层医疗机构 培训结业学员所在医院为374所,这些医院按其所在地区分布,有35%分布在各直辖市与省会城市,65%分布在地、县级市(图2)。随着培训工作的不断进展,将会有更多的地、县级市医院的药师走上临床药师的岗位,完全符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所倡导的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的大目标。 图2 2006-2008学员所在医院分布图
(三)临床药师在职培训的适宜模式初步建立 卫生部将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定位于在职岗位培训,并采用以临床药学实践为主,补充适宜理论教学为辅,注重用药能力培养的培训模式。 1.试点工作培训模式的特点 试点工作所提供的培训模式最显著的特点是不再局限在实验室和课堂教学,强调临床用药实践的培训。这种理念不仅一直为先行开展临床药师培训的西方发达国家所推崇,也随着试点工作的逐步深入和扩展为越来越多的国内医院药学和药学教育界同仁所认同和实践,培训基地、培训学员大多对目前的培训模式及培训结果持肯定意见(表3)。
表3
问卷调查结果-培训试点基地医院与学员对培训模式的评价
问卷项目 | 基地医院肯定% | 基地医院否定% | 培训学员肯定 % | 培训学员否定 % | 对总体培训目标的意见 | 100 | 0 | 99 | 1 | 理论教学课学时安排 | 99 | 1 | 93 | 7 | 理论教学课程的基本内容 | 99 | 1 | 95 | 5 | 临床实践培训计划学时安排 | 99 | 1 | 97 | 3 | 临床实践教学内容 | 98 | 2 | 99 | 1 | 采用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模式 | 100 | 0 | 99 | 1 | 带教组的组成(医师+药师) | 100 | 0 | 100 | 0 | 带教组带教的学员人数限定(2人) | 98 | 2 | 98 | 2 | 培养时间的限定(一年) | 98 | 2 | 93 | 7 | 考核方案的项目是否合理 | 100 | 0 | 98 | 2 | 考核方案的评分标准是否合理 | 98 | 2 | 99 | 1 | 临床实践中轮转教学相关要求 | 97 | 3 | 95 | 5 | 文献报告的相关要求 | 96 | 4 | 97 | 3 | 学习疾病及例数的相关要求 | 99 | 1 | 97 | 3 | 书写教学药历的相关要求 | 100 | 0 | 98 | 2 | 书写用药教育的相关要求 | 100 | 0 | 99 | 1 | 参加病例讨论的相关要求 | 100 | 0 | 98 | 2 | 药物治疗监护计划的相关要求 | 99 | 1 | 100 | 0 | 药学信息整理相关要求 | 98 | 2 | 100 | 0 | 检查报告阅读的相关要求 | 97 | 3 | 97 | 3 |
(本表为对基地医院207份、培训学员263份问卷调查统计结果) 2.试点工作培训模式的主要内容 (1)培训专业设定 试点工作中结合我国目前医院药师参加临床药物治疗的基本状况,同时参考国外经验,经过反复论证与修订,确认并设计制定了以药物分类为主、相对应10个培训专业及其培训指南。目前的评估认为基本可以满足培训需求,也与目前国内临床药师开展工作水平相匹配。 (2)培训周期 针对目前在职药师在学校教育期间普遍缺乏医学教育内容,毕业后工作又长期脱离临床用药实践的情况,用适当的时间集中强化临床实践培训是必要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到社会成本的付出。目前1年的培训周期得到绝大多数培训基地、学员、学员派出单位的认同。 (3)培训科目 试点的培训内容主要由综合素质培训、适当的基础临床医学知识及技能培训、药物知识与临床用药实践技能培训、沟通与交流技能培训、强化药学专业理论知识培训等组成。在所有这些培训内容中,以药物知识与临床用药实践技能培训为中心,为此对在临床实践轮转的不同科室和时间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这些培训内容与要求紧密结合目前医院的实际需求,基本可以满足培训要求。 (4)带教模式 由于我们目前还没有形成成熟的带教临床药师队伍,缺乏帶教培训经验,且由于很多基本的临床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尚需要临床医师承担,为此《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规定应组成由1名临床医师和1名临床药师组成带教组,负责带教2名学员。 (5)培训作业 参考国外相关经验以及国内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经验,结合临床药师培训实际需要,设计包括教学药历书写、病例分析书写、病例讨论报告、文献阅读报告等内容的配套培训作业,并同步设计了《培训登记手册》,记录作业完成情况。这些配套作业有的属于临床药学实践技能培训通用的基本要求,例如教学药历书写、病例讨论报告等;有的是针对在职药师转型培训中需要特别强化的薄弱点,例如病例分析书写、对特殊人群的临床用药监护方案设计等。试点工作中对这些培训作业的设计和规范化逐步进行完善,收到良好的效果。 (6)培训考核 科学的、标准化的考核方法是指导和评价培训工作的重要因素,创建配套的考核办法成为试点工作重要的任务。在试点过程中已经逐步建立完善了规范化考核方案,对考核方式进行规范,考核方案中突出了对培训过程的评估和对学员临床用药实践能力的考核,由培养过程评估、理论考核评估、临床记录考核评估、案例考核评估等4 部分组成。就3年来的执行情况看,可以基本适应培训要求,并得到普遍落实。 (四)临床药师培训工作对于我国临床药学学科建设和医院药学的发展影响深远 1.临床药学学科发展的正确导向和实践示范 长期以来,我国临床药师队伍建设缓慢,举步维艰。医疗机构管理者,临床医师和广大患者十分期盼政府给予扶持,广大医院药师更希望能顺应形势,在临床一线发挥专业作用。针对目前我国高等院校的临床药学教育滞后的实际,本次在职培训试点,将培训地点确定在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坚持以临床药物治疗实践为主的培训方针,借助临床医师和部分先行一步的药师力量在临床实践中培养我国的临床药师,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上临床药学教育发展方向,并为其发展开创了更广阔的前景,起到了导向和示范作用。药师工作转向临床,面对患者,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协助医师鉴别遴选药品,共同为患者药物治疗负责的医疗团队工作模式正在形成。 2.对我国临床药学学科发展是有力的推动
试点工作是贯彻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一项重大工程,培训试点基地和受训药师分布之广,人数之多,培训之规范都属首次,既是一次有益的实践,又是一次十分有效的宣传。多数省厅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由此而关注临床药师制建设和人才培养,积极参与和领导本地区临床药师培训工作,如江西省卫生厅2008年开始启动了省级临床药师培训工作。发展了临床药学,扩展了医院药学工作内涵,同时也给高等药学教育产生重大影响,推动了我国药学教育改革,拓展了临床药学教育,并为其培养了药学临床教育师资队伍和实习基地,加强了医疗机构和高等药学教育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随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的召开,试点工作的“后效应”将彰显,培训后的药师已经成为各地区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骨干,他们活跃在临床一线,有力地推动着各地区临床药师积极参加医疗治疗团队,参与药物治疗工作,带动更多药师加入到临床药物治疗实践中来。很多医疗机构也开始关注临床药师制建设,积极地培养临床药师,这对药师专业作用的发挥、医疗机构临床药学整体水平的提升和医院药学工作的拓展是有力的推动(表4)。 表4
问卷调查结果-培训试点工作给学员派出单位带来变化 问卷项目 | 学员选择肯定(%) | 派出单位选择肯定(%) | 领导和各部门对临床药师工作知晓和重视 | 89 | 93 | 临床医疗团队对临床药师工作知晓和认同感 | 89 | 89 | 患者对临床药师工作了解和认同感 | 76 | 79 | 药学部门对临床药师工作定位的认识和重视 | 91 | 98 | 临床药师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工作质量 | 95 | 97 | 药师队伍配置的合理化与临床药师队伍建设 | 82 | 95 | 药师的教学能力 | 94 | 96 | 药师对患者的服务意识 | 96 | 99 |
(本表是对培训学员263份、学员派出单位156份问卷调查统计结果)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自筹备开始至今历经4年,其间有过困难、现在也仍然存在问题,但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我们第一次从自己的实践(而不是外国的资料)中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为适合我国国情的临床药师在职培训工作全面推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年来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74所医院的大规模、规范化培训活动,以其实际成果、更以其独特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牢牢把握以患者服务为中心、以提高药师临床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发展方向,科学求实地坚持以临床用药实践为主的培养模式,踏踏实实地落实每一个培训环节,经过5-10年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我们完全有可能完成《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目标,建成一支能够覆盖大多数医院,切实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用药服务的临床药师队伍。 二、全面评估、科学论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在职培训模式 为进一步推动临床药学培训工作的开展并为未来的工作提供借鉴,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培训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评估。评估由“各医院资料汇总”、“各医院现场评估”、“考核题目评估”和“问卷调查”等4部分组成。其中“各医院资料汇总”将各医院的总结报告摘要与相关案例制作成册,使专家组对各基地医院的试点工作概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各医院现场评估”由专家组根据试点基地医院评估工作方案及其指标体系对试点医院进行现场评估,先后有17个批次的专家组完成了对48所试点医院的评估;“考核题目评估”由山东大学药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药学院分别对临床实践考核与理论考核的题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提出了具体建议;“问卷调查”分为基地医院、学员、学员派出单位三类问卷,已收回626份,并请北京大学药学院完成了统计分析工作。 试点工作的实践过程为相关的制度建设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评估工作中同时对未来临床药师在职培训的组织工作及主要的技术指标进行了科学论证,这些为我们全面推动临床药师在职培训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今后全面开展临床药师在职培训的意见。 (一)建立有效的指导与协调机制是开展临床药师培训工作的基本保证 临床药师培训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其重要意义将为更多的人认识,其需求也将更突出的显现,同时,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既不同于目前医院已经广泛开展的医师培训,也不同于传统的药师培训,是一项正在处于开拓中的崭新的事业,各级领导的支持和有效的指导以及协调机制的建立,则成为其能否顺利开展和发展的关键。 在卫生部科教司和中国医院协会领导与具体指导下,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和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从试点工作筹备开始,到试点工作的各个阶段、对每个重要的培训环节都深入试点基地医院进行调研,对试点工作的每个阶段都及时进行了总结,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指导性改进意见,是这次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就各试点基地医院试点情况分析显示,那些医院领导真正给予了充分重视的医院,试点工作进展就比较顺利,少数医院领导重视不够的医院出现的问题就比较多,甚至不得不中止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覆盖地区比较多,医院隶属关系也不同,建立有效的指导与协调机制是试点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根据《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中国医院协会组织成立了由临床医学专家、医院药学专家与医学院校教育专家为主要成员的“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指派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处理培训试点工作的日常事务。 “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在试点工作开始之初,即组织专家调研组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并坚持贯穿试点工作的全过程。这种督导工作帮助主管部门始终与各试点基地医院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及时与各医院一起研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开展各试点基地医院之间的教学交流活动。同时,“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培训试点的具体技术指导,先后组织编写修订《专科临床药师培训指南》、《培训登记手册》、《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学员考核方案》、《临床药师教学药历书写及检查要点》等技术性文件,并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对培训试点基地医院、专业、带教组的遴选审核工作。 各培训试点基地医院均按照要求成立了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科教、医政、药学及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试点培训工作纳入医院整体的进修培训管理工作,由科教部门统一对培训工作实施管理。 试点工作给各地区推广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提供一条最基本的经验:准备开展临床药师培训的地区,应由本地区的卫生厅(局)所属科教部门直接负责临床药师培训工作,并采取切实的措施落实监管工作。同时,可以组织建立相应的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包括遴选培训基地医院、开展督导检查、组织考核评估等具体的业务指导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应定期向本地区的卫生厅(局)所属科教部门报告并就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还需要强调的是,承担培训任务的医院科教部门和药学部门责任很重,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对临床药师培训工作的政策、规范要通过这些部门的具体工作得以落实,其负责人应当把临床药师培训作为部门的重要工作,切实负起责任,研究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实实在在地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培训工作制度化是临床药师岗位培训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时规定》的要求,今后的若干年内我国各级医疗机构需要至少十万临床药师,我国已经开设和未来将要开设临床药学专业(方向)的医学院校毕业生也会源源不断地进入医院,并需要接受与专科医师同样性质的规范化培训,这就意味着临床药师的培训工作不是一种权宜之计而将成为一项长期的、常态化的工作。足够的政策支持、科学的制度化建设是推动这项工作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 试点工作给我们提供一个从政策层面对医院临床药师的岗位培训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平台,随着医疗卫生改革对临床药师制的推动,培训工作规模应逐步扩展,我们有理由期待在实践中最终形成一套与高等教育、人事管理、医院建设等各相关方面协调和匹配的政策与制度。我们应当从对试点工作的研究开始,不断深化对培训工作相关政策、制度问题的研究,以推动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早日走上制度化发展之路。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医疗机构的临床药学发展水平与临床药师队伍水平也存在一些差异,应当允许并鼓励一部分地区先行从政策层面出台相关的规定、规范,推动本地区临床药师培训工作,也为更大范围内的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同时,我们也建议卫生部早日出台“临床药师培训指导意见”,以指导和规范各地区的临床药师培训工作。 (三)明确临床药师培训工作定位,坚持以实践为主的培训模式
试点工作的经历告诉我们,临床实践是巩固专业知识,培养临床技能不可替代的唯一途径,通过参与临床用药实践提高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是临床药师成才的必经之路。在培训过程中只有彻底摒弃以往那种局限在实验室或课堂的教学,坚持以临床用药实践为主的培训模式,才能够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
1.试点基地医院培训的学员与培训基地医院对这种培训模式已经形成共识,但是, 在实施的过程中仍存在不少的问题,特别是有个别医院的带教以参加会诊为主,而不是坚持学员参与医疗小组具体的临床医疗工作,这直接导致学员的医学基础知识与临床实践技能培训出现明显的缺失,影响到学员结业后回单位有效开展工作。 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各地区的监管单位应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基地医院评估中设定相应的指标,加强监管工作的力度,确保以临床用药实践为主的培训模式不走样。 2.关于考核工作目前亟待解决的主要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评分标准的掌握,主要表现在案例考核的实际操作中,例如提问的难易程度和评分标准存在一些差异;二是理论考核与临床实践考核题目的标准化,这已经成为各试点基地医院工作中的一个难题和“短板”,也是在历次督导和考核工作中出现问题比较集中的环节。 我们认识到并重视这些问题的解决,已经委托山东大学药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药学院对理论考核与临床实践题目的标准化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对考核题目设计、考核频率等方面的具体建议,经广泛研讨后制定成文提供今后培训之用。 我们于2009年试行考核题目质量缺陷评估制度,同时,也将进行适宜的考核专家培训。希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能够逐步实现考核工作科学化、标准化。 3.培训作业是基本的培训手段,也是临床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基地医院就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培训作业质量逐步形成共识,但是,将科学的共识变成自觉的行动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仍有部分医院的部分学员乃至带教药师对培训作业采取敷衍的态度,甚至出现编造、抄袭、代签等违规行为,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教学药历与病例分析书写。 专家指导委员会通过评估,认为目前所设计的培训作业无论就内容类别,还是就数量而言,都是完成“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所需的一个基本的水平,如果认真执行是完全能够保质按量完成的,不宜再行减少,应当采取更为有效的、严格的评估检查和措施,保证培训作业的真实性和良好的质量。 坚持以临床用药实践为主的培训模式不是一句空话,需要在各个教学环节认真落实,以上3方面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承担培训任务的基地医院应行落实之责,监管部门应给予认真督导和检查,并将相关内容列为审核和评估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 (四)秉持科学理念,落实培训过程管理是实现临床药师培训规范化的法宝 重视培训过程的评估和管理是普遍应用于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能否切实抓好培训过程的管理直接关系培训工作的成败。基于这样的共识,我们对于落实培训过程管理是实现临床药师培训规范化的法宝有着更深切的体会。 1.培训过程管理首先强调的是制度化管理,承担培训任务的基地医院必须制定并严格实施培训管理制度,这是保障培训质量的基本要素。试点工作中,有些医院重视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比较完整、可行的培训工作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我们需要认真总结这些经验,尽快建立和健全包括培训基地标准、学员准入标准、带教组评估标准、各教学环节的评估标准等培训评估制度,以及其它各项培训工作相关制度,以利于未来在更大范围内开展的培训工作时推广使用。 2.培训过程管理是通过对每一个具体的教学环节的管理体现的,我们需要对目前已经被实践证实有效的各个教学环节的设计,特别是评估体系做进一步完善,专家指导委员会将在试点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论证,提出建议,尽早形成更完善的技术性文件,提供给各地区培训工作使用。 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强化培训过程管理已经日益为各试点医院的培训负责人重视,没有这种管理,就意味着培训目标、培训模式、培训效果都将成为一句空话,各级监管部门应当特别注意对此进行督导检查,以保障培训工作脚踏实地、科学有序地进行。 (五)提升帶教师资质量,提高带教水平是保证临床药师培训质量的保障 通过对各医院的培训试点督导、评估以及问卷调查分析来看,尽快提高带教水平是来自专家、医院培训管理人员、临床专家与学员共同的期盼。在某些试点基地医院,带教药师不能系统地、有针对性地为学员提供指导已经成为制约培训质量提高的最主要的因素,个别医院带教药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甚至引起学员与学员派出单位的强烈不满。这里有带教药师个人能力方面的原因,更应当引起重视的是带教环境问题。 为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切实解决此类问题,以下几点应特别给予重视。 1.严格带教药师的遴选标准,本身不能坚持专职临床药师工作的、学历与临床工作经历不符合要求的、本人未经过规范化培训或带教药师专门培训的、缺乏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职业素养等情况时不能担任带教药师。听任带教药师“带病上岗”不仅是自毁形象、误人子弟,也给医院自身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带来负面的样板,必须引起重视、认真对待。 2.建立“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医院”,强化对带教药师的培训。带教师资队伍建设问题是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大问题。试点工作期间培训的学员可以部分解决带教药师的师资资源,但是总的数量不多,且地区、专业分布不均匀,远不足以满足规模培训所需,他们本身也存在一个从学员到教员的职能、角色转换问题。在今后各地区开展培训工作后,还将会有一定数量的药师进入到师资队伍中。因此,切实加强带教药师队伍建设刻不容缓。 我们已经开展过若干次带教药师培训项目,有效果但仍不理想,目前已经在进行带教药师集中在培训基地医院进行脱产培训的试点。今后拟担任带教工作的药师应当进入具备资格的师资培训基地接受一定时间的脱产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卫生部科教司颁发的《带教药师培训证书》后方有资格成为带教药师,同时要求他们每年应完成一定数量的相关专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这些师资培训基地医院也将成为临床药学专业教学基地,同时可以承担临床药学专业规范化培训、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进修与短期培训、继续教育等任务。 3.建立带教工作评估制度,对带教药师个人的专业培训和教学能力,以及带教工作成绩进行评估,对评估成绩差的应当视情况对其进行强化培训或取消其带教资格。这种评估工作应成为培训基地医院日常教学工作的内容定期进行,也将作为主管部门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对基地医院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 4.培训基地医院应当优化药师带教环境,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奖惩措施,保证并鼓励带教药师高质量完成带教工作,对因工作或个人原因影响带教工作完成的应及时予以调整。是否具有足够数量的、符合条件的带教药师将成为主管部门审核和评估培训基地医院的关键条件,对不能通过这一条款审核的医院或专业应暂停其培训资格,经整改仍没有改进的,应坚决取消其培训资格。 临床药师队伍的壮大和深入发展是我国医药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现实要求,对临床药师的培训工作自然将成为这一趋势和要求的必然选择,而此次试点工作为这种选择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思路与模式,这将是我们医院药学发展史上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随着培训后药师日趋广泛的临床实践,对其研究也将不断深入,我们一定能够在实践中找到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临床药师队伍建设之路。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已经顺利结束,回顾4年的奋斗历程,我们衷心感谢卫生部和中国医院协会的正确领导,感谢各试点基地医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参与培训工作的专家们的杰出贡献,感谢所有基地医院同志们的辛劳付出!
更大规模的培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迎接挑战,祈盼中国医院药学发展新的春天早日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