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24-1-26 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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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fy_0 于 2014-5-15 09:36 编辑
药事服务费要充分体现药师价值,减少药品加成并不是减轻医药费的主要途径!医院是药品市场的终端,没有对药品采购和使用的一定自主权(买方脱离市场与卖方),结果如何需要验证,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管理及药品监督管理方面会是怎样的结果?
商业贿赂:不应说的这么难听,应叫提成,假使中国95%以上医生都是一样,这还叫“贿赂”?。人是需要生存的,别的收入少了,环境气氛如此,我们干嘛不正视呢?干嘛不深层追究呢?每个医院都如协和一样的环境?,医务人员收入不错,有学术氛围,机制体制完善,哪来这么问题?动不动就贿赂,药品是商品,商品本身就具备了竞争的本质特征,终端使用者出现开单提成、处方统计、大处方等等在制度设计一开始时就已注定,就这点说,与药房托管与否无任何关系。药房托管只是药品供应渠道的改变,仅此而已!减少加成,增加药事服务费,结果是一样的,相差不大。药品服务本身需要付出,收费是应该的。不要忽视中心、重心,而抓表面嘛。中心、重心是:药品定价、药品审批、医保审核(人员得懂临床、懂审计)、重学术轻经济、德治与法治、精神文明建设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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