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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现将国家卫生部就没负责组织施行的行政许可项目下并没有"临床药师",目前的药品法律还没有临床药师的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我们这里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中国临床药师真的是没什么意义,没法律地位、没职称、没...谁承认你是临床药师?还是自己和单位吧。解铃还须系铃人,根本的问题在于中国临床药师定位的问题,制度安排有问题,一定要把制度改过来,定位明确了,临床药师是干什么的;如果制度问题不解决,定位不明确,就是想到把临床药师人为往上抬,是不行的!
不过,我没有什么多想的,作为一个药师,我只是根据我的理解发表我的意见,以后中国临床药师还有问题,要是看清楚了,我还是会说。而且,需要知道,网上的他们是不是真的代表小药师的意见?有些人号称“药师”一会儿变成“执业药师”、“临床药师”,但我也看到有人说,这些人哪是“药师”、“执业药师”、“临床药师”,其实自己就是在抬自己。
对中国临床药师的看法在学术界大家其实还是有一些共识的。你首先必须对临床药师的原则性问题弄清楚。有人说,中国临床药师是为病人服务的,我从来不认为这是正确的。那么现在还有声音说,中国临床药师现在搞成这样,就是因为这几个学者说“中国临床药师方向错了!”所以,药师就失去了信心,那么现在就要讨论“中国临床药师是被一些人说坏了呢,还是本来就坏了呢”。
临床药师下临床不等于是下病房,大众健康需要临床药师。在许多医院中,药师仅仅参加了查房、会诊、病历讨论,就被认为是临床药师了。不仅药师有这种感觉,就连医院管理者也这样认为。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样的“临床药师”成了粉饰医院管理水平的摆设。人云亦云的始作俑者,还要先“云”出点什么,然后才有人“亦云”;人哄亦哄的始哄者,什么也不需要,只要让人看着有起哄的卖点就可以了。那么,什么东西值得一哄?人身上什么地方值得一哄呢?心照不宣,大家心里都有数。
加强临床药师制度建设,离不开药师的“良言”、“诤言”、“真言”、“实言”、“贴言”,甚至是“冷言”、“骂言”(最好用文明语言),因为针贬时弊,揭露弊端,“兼听则明”!而一味地报喜不报忧,歌功颂德,趋炎附势,吹牛拍马,一遇到大事大非问题就“万马齐喑,噤若寒蝉”,这样的结果最终是伤害百姓。
临床药师去藐视普通药师是危险的事情,不符合药学伦理道德。突出病人利益第一、强调团队精神及药师是药学服务的主要执行者。药学服务必须将病人利益放在首位,不是临床药师唱独角戏,是需要医药护技共同参与和承担的医疗服务活动,强调团队精神格外重要,不同专业人员要互相学习,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提高病人的治疗效果。
开展药学服务的意义是重大的,促进了合理用药广泛的开展,使大多数低收入群众也能得到合理的治疗,减少医药卫生资源的浪费;促进药物治疗学观念的转变,从传统的注重“药物治疗过程”转变为强调“药物治疗结果”,即从药物转向病人,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体现药师自身的价值。
总之,所有的药师必须认清当前形势,转变思想,积极投入临床药学的工作,苦练内功,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才能在医疗机构改革中立于不败之地。http://www.lpol.net/bbs/viewthread.php?tid=40176临床药师定位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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