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的函 国卫医研函[2023]126号 各哨点医院: 为贯彻落实 2021-2023 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指导下,国家医院感染管理专业、临床检验专业及药事管理专业质控中心联合印发了《“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确定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专项行动”哨点医院开展了一系列培训、宣贯和改进效果追踪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哨点医院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专项行动专家工作组在原有《医疗机构改进重点指引用表》基础上,以基础性、规范性、指引性为原则,进一步细化改进目标相关管理机制、诊疗送检要求、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各环节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和指标,研究制定《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核查提示表(哨点医院试行版)》,供各哨点医院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各哨点医院应落实主体责任,在充分了解自身情况基础上,积极查找薄弱环节,有重点、有计划、精细化开展改进工作,各部门积极协同联动合作,促进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诊断、标本采集、检验项目和治疗的关联性和规范化,持续规范推动医疗质量安全系统改进。 哨点医院在开展专项行动中的问题可与我中心联系人及时沟通反馈。 联系人:医疗服务与安全研究部 刘善善、赵烁 联系电话:010-81138560 电子邮箱:ygglzx20120163.com 附件: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核查提示表(试行) 国家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代章) 2023年7月10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的函(20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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