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中华临床药学专项基金2023年度临床药学科研基金课题申请通知,本基金从2023年4月20日开始接受申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进步,对治疗药物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临床药学学科本身也在不断引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临床大量与药物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亟待探索和研究。为了进一步提高药师特别是青年临床药师的药学科研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较高创新性和可行性的研究项目,促进临床药学学科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临床药学对医疗技术创新的贡献度和影响力,由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及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共同发起中华临床药学专项基金,重点资助在临床一线工作,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研究潜力的临床药师。
一、 指导思想
通过本基金项目的启动和实施,加强有关药物临床应用课题的研究,提高临床药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推动临床药学事业的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二、基本原则
1.申请的课题项目应根据临床药学学科发展的需要,与学科当前任务和未来的发展目标相一致。
2. 研究内容为临床药学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通过课题的实施,形成合理用药的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方法。
3.必须依据本单位的人才结构、设备情况、技术条件、资金、信息、资料和数据等基本条件申报合适的研究课题。
4. 应根据基金资助强度、研究周期要求,确定研究目标,切忌追求“大而全”。
三、重点资助领域
1. 合理用药和治疗药物监测新方法、新技术研究。合理用药是医院药学的永恒课题,不合理用药也是医院最常见问题。可以从基因遗传、代谢酶、转运体、PK/PD、药物相互作用、中西药联用、评价与药物代谢和排泄相关的肝肾功能的新指标或新方法、药物毒性机制、治疗药物浓度监测新方法及新技术等方面进行研究。
2. 药学科普宣传成效研究。基于真实世界药学科普宣传成效的对比研究。以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病患者为目标人群,针对既往存在的用药问题,参考相关科普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生健康的用药必知》系列科普丛书),进行科普宣传成效的前瞻性对比研究,比较进行药学科普教育前后药物治疗达标率、不良反应发生率、药物经济学和患者满意度等变化。
3. 药物临床综合性评价研究。包括药物的疗效、不良反应、生物利用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使用剂量与用法和扩大适应证等方面的研究。
4. 药物经济学研究。药物的研究、开发和利用不仅要考虑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而且还应考虑其经济性及患者的依从性,在有限的医疗资源内选择合理的药物治疗方案之研究。
5. 新药、新制剂的研究与开发。结合医院临床治疗需要,研发新的医院制剂或针对已有的医院特色制剂,在临床长期使用和安全有效基础上,通过制剂工艺的优化、剂型的改革和药效学的研究,向新药研究的方向发展。
6. 临床药学教育模式和临床药师规范化管理研究。包括临床药学本科生、研究生等学历教育和在职规范化培养模式研究,临床药师药学服务质量、效率和效益研究。
7. 医院药事管理创新模式研究。如围绕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十大目标、DRGs与DIP医保付费改革和绩效考核相关的医院药事管理研究等。
8. 临床药师在合理用药信息化系统数据库或软件等相关方面的研究。
9. 基层药学服务的相关研究。如社区和家庭药师服务模式的探讨等。
10. 其他药学相关方面的研究。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 项目第一申请(课题负责)人必须是申请者所在医疗机构的在职药学人员,具有药学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和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请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基础。申请的项目要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行性,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在本次资助之列。
3. 凡符合要求、有意申请本临床药学科研基金者,需按照要求填写《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中华临床药学专项基金科研项目申请书》。
4. 面上项目课题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岁(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项目不超过35岁(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 鉴于基金的资助额度有限,若同一个医疗机构分别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则面上和青年项目各类不能超过两项。
五、项目的评审、立项、管理和验收
1.课题的资助分别为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面上项目资助10万元;青年项目资助5万元,课题的起止时间为2年。
2.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秘书处对所申报的全部基金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包括申请人资质和上报资料的真实性等,通过后提交专家函审。
3.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基金申请书,以盲评的形式在线进行初审,每个项目的函审专家不少于3人。
4.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函审入选项目进行复审,择优立项。
5.项目课题申请书评审结束后,最终评审结果将在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及中华医学会药学分会微信公众号共同公布立项项目。
6.基金会根据评审结果与中选研究者单位签订协议,并向中选研究者单位分批划拨研究经费,中选研究者单位需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项目进行的中期阶段将要求网上提交中期报告1份,以便了解课题的进展情况。
8.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和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分别提交电子版总结报告2份(PDF格式)和纸质版总结报告2份。
六、基金申请书的受理和提交
基金申请书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20日。
所提交基金申请书包括纸版签章文本的“电子扫描件”一份,和PDF格式盲审版(删去所有个人信息版本)电子文本申请书两式两份。两式两份PDF格式电子文本需提交至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邮箱(cmacpb@163.com),学会秘书处不收取任何纸质形式的基金申请书。第一份PDF基金申请书为纸版签章文本申请书的“电子扫描件”。为方便专家盲评,第二份PDF基金申请书需删去与申请人相关的所有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所属医院、联系方式、所属省份、发表文献中的申请者姓名和签章处单位用印等信息),若个人信息未完全删除,申请资料视为不合格处理,不予上报。
课题申请受理地点: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秘书处/河南省郑州市建设东路1号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邮编:450042
联系人:梁淑红;联系电话:15136112106;e-mail:cmacpb@163.com
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
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中华临床药学专项基金科研项目申请书(请点击”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NLhBIwzZmx91YdmbC9S_Q?pwd=8z8z,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