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药师能力素质模型和岗位职责(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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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药师能力素质模型和岗位职责(试行) (广东省药学会2018年11月16日发布) 一、医院信息药师的定义 医院信息药师是指经过专门训练,掌握药学信息的专职人员,是具备现代医药学知识背景和医药信息处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技能,掌握扎实药学信息基础知识;以药学信息服务为核心,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类药学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开发和服务的复合型药学人才。 二、能力素质模型 1. 基本素质 1) 具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清楚并主动承担工作职责; 2) 遵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法》等法规制度以及医院相关工作流程、操作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3) 了解前沿技术,不断自我学习知识和提高技能,并汲取、借鉴和分享经验; 4) 对信息科技保持兴趣,愿意尝试新鲜事物,注重工作中数据保存、更新、维护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5) 运用严密的逻辑推理来分析和解决问题,采取有效的方式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从而实现预期的目标。 2. 专业知识 1) 具备医药学相关学历并取得医院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 2) 熟悉药学相关专业知识,包括药理、药剂、药物治疗、药事相关法律法规等; 3) 熟悉医院药学业务流程和药学信息系统的运营、管理及维护; 4) 掌握计算机基础、卫生统计学和医院管理学等知识; 5) 掌握国家最新的卫生信息政策和信息技术发展动向。 3. 专业实践能力 1) 参加医院信息药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2) 从事医院药学信息建设、管理和科研教学等工作; 3) 参与医院药学的日常业务,收集和反馈药学信息系统的运营、状态和业务信息; 4) 参与医院药学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排除、数据管理和需求分析工作; 5) 保障医院药学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提升医院药学管理和科研水平。 4. 沟通表达能力 1) 能够及时、清晰和简洁通过书面和口头等方式沟通项目需求; 2) 能以要点的方法来阐述自己观点,以发问的方式来澄清疑问; 3) 根据沟通对象的不同,调整风格,使用有效的工具或者手段有效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4) 具备团队协作能力,积极参与信息部门、非药学部门和系统供应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医院信息药师分类 医院信息药师根据专业知识素质和能力培养方向可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业务信息管理型 主要负责医院药学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参与系统需求变更、升级及知识库维护工作。该类型不仅负责科室用户权限、信息安全监管和业务流程管理等工作,同时承担医院药学人员信息技能操作培训、考核和评价工作。 2. 情报及决策咨询型 主要负责院内外药学信息采集,参与互联网+药学服务工作,熟悉卫生统计学知识,具备良好的数据分析能力,为医院管理、临床决策和患者咨询等业务提供决策支持数据。 3. 数据与科研管理型 主要负责院内外药学信息获取、组织、储存和传递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和卫生统计学基础,以及良好的医学科研素质。 四、工作职责和绩效评价 医院信息药师具体工作 | | | 1.准确及时提供药品供应、业务运营和临床治疗信息; 2.解决医护技药患用药咨询及文献检索工作; 3.参与医院药品处方集制定与更新工作,参与医院药品目录内药品基本信息的收集与调整工作; 4.参与新药、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和超说明书用药评价工作。 | 1.咨询数; 2.预警药品品种数; 3.业务管理指标改善例数; 4.药品评价报告数量。 | | 1. 信息系统日常巡查、信息更新与故障排除; 2. 业务流程优化和需求收集; 3. 参与合理用药、临床决策支持和药库等系统知识库日常维护工作,同时承担智能设备的系统优化与维护; 4. 制定药学信息系统和智能设备的应急保障方案并定期演练; 5. 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法》,管理科内人员系统权限;保障信息安全; 6. 协助医院各业务部门完成医院信息系统接入工作; 7. 参与信息系统操作手册编写和修订工作。 | 1信息系统升级及更新次数,信息系统和设备巡查记录,药学信息平台信息更新记录; 2.信息系统需求收集数量,业务流程优化方案数量; 3.知识库维护条目数量和维护日志; 4.应急方案演练记录; 5.信息安全巡查记录; 6.临床路径、单病种、DRGS和ADR报告模板数量。 | | 1. 负责获取数据、组织数据、储存数据和传递信息; 2. 参与各类数据报表的采集和上报管理工作,如合理用药、处方点评、阳光用药、抗菌药物监测网等数据管理工作; 3. 开展医院药学数据质量评价工作,包括药历记录和药学实验室数据质量评价; 4. 审核和监督药学人员数据统计行为,保障数据合理、合法使用; 5. 协助科研数据清洗、脱敏和分类等工作。 | 1.医院指标每月监测完成数量; 2.数据质量评价报告数量; 3.数据统计需求申报表审核数量; 4.参与上报各类报表的数量; 5.审核和监督药学数据统计行为记录; 6.协助完成科研数据清洗、脱敏的数量。 | | 1. 承担科内人员信息化技能和系统操作培训、考核和评价任务; 2. 参与科研工作, 3. 参与药学信息系统或智能设备研发工作,具备相关知识产权成果; 4. 借助基础研究、医院实验室研究数据和计算机辅助技术,开展药物研发工作; 5. 参与学会工作,在期刊、学会等社会团体任职,参与行业规范或标准制定工作。 | 1.知识产权数量,包括:论文、专利、专著、计算权软件著作权和源代码等; 2.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及奖励数量; 3.授课课时或继续教育立项数量及时数; 4.学会工作次数及社会任职、期刊编委等; 5.行业规范或标准制定数量。 |
参考文献 [2] 广东省药学会.医院药师能力素质模型.2016. [3] 孔华丽.“信息药师”在现代药学服务中的作用.中国医药导报.2012;14(8):1447-1449. [4] 肖凯. 医院药学信息服务及其在药学实践中的应用. 中国处方药.2017;15(01):34-35. [5] 孙忠进.试析信息药师的角色定位与培养.医学信息学杂志.2009;30(9):59-62. [6] Raef Lawson.数字化时代必备的职业能力素质.新理财.2018;(8):7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