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床药师网(linyao.net)免责声明
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更换不同的头孢菌素用不用重新做皮试?头孢究竟需不需要皮试?
按:
大家接着讨论下面文章:头孢更换品种,要不要做皮试?昨天(2018-04-20)本人在微信圈看看到这个微信帖了,今 天早点上4时许转发了,并谈了本人观点,有不少网友马上发布支持我的观点.
1, 邵主任(南京某大学附属医院药学主任 发微信)( 2018-04-21;6:39回应 ):
前面我们医院也讨论过,跟您观点一致,用前详细询问,用后密切观察,备好急救药品设备更加重要。
2,陈**主任::是啊!出发点,没有围绕患者用药安全。
3,有近10 个网友点赞
我的回应观点是:
更换头孢品种,重新做皮试与不做皮试,结果差不多的。这个作者查了这么多书,都只是宏观上观点。实际情况涉及到当前现用的药物的质量水准,患者个体的致敏状态如何?。在更换品牌后的首次用药时,要特别关注,从思想到物质都应做好应急预案。想从条文书本中找答案是找不到的。有些患者用药初几天无事,几天后再过敏反应也常常见到。
现在找条文,主要的心理,还是为应对出了纠纷的时候应对打官司。要实现真正的安全用药奋斗目标,需要全方位科普教育,包括患者和家属 。
辛老师
(2018-04-21,4:32发出)
再补充强调:书上的条文,代替不了现实中千差万别的个例情况,一定要注重每个用药个例中的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从思想到物质。对公众的安全用药科普教育,是一个复杂艰巨的任务,需要教育 者自身有较深的认识深度。不断加强学习。(2018-04-23)
----
以下原文:
更换不同的头孢菌素用不用重新做皮试?头孢究竟需不需要皮试?
原创 2018-04-20 赵秀华 中国护理管理
到底头孢类药物需不需要做过敏实验?更换同类药物需不需要重新皮试?国家及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是怎么要求的?
临床案例
小王是一名手术室护士,今天上午巡回一台胆总管切开取石手术病人。在术前预防应用抗生素时她发现:该病人带药为头孢哌酮舒巴坦钠3.0g+0.9%生理盐水100ml,术前0.5-2h静脉滴注。查看病人有头孢替安的皮试阴性的医嘱,并且术前一直在使用:头孢替安1g+0.9%生理盐水100ml静滴,长期医嘱术前一天17:00刚停。
医生为什么要给病人换药呢?原来,该病人因胆总管结石伴胆管炎入院,术前用了一周头孢替安,炎症控制不好,加之决定手术,所以医生决定在术前预防应用抗生素时更换为效果更好的三代头孢。但术前并未开具头孢哌酮舒巴坦钠的皮试医嘱,便把药带到了手术室。
按照本院规定,头孢替安是需要用原液做过敏皮试的。那么对于这个中途换药的病人,能直接更换头孢哌酮静滴吗?还需不需要重新做皮试?
对于有疑问的医嘱,小王决定查问清楚再执行。
经查本院制度规定:需要用原液做皮试的头孢类抗生素有:头孢替安、头孢米诺、头孢噻肟。而其他头孢类药物都采用头孢唑林钠做皮肤过敏试验。变更为另一种头孢类药物时,不需要再做皮试。
但小王认为,医院的规定没有表述清楚这里的“变更”是指统一用头孢唑林钠做皮肤过敏试验的头孢类药物之间的变更,还是指所有头孢类药物的变更?皮试液不同的头孢类药,可以在不重新做皮试的情况下随意更换吗?
小王上网查阅相关文献,却发现真有类似的案例被报道过。
患者安全比天大。尽管按照医院规定,似乎不用皮试也可以,但看到类似的换药致过敏案例报道,小王终究没有敢冒这个险,经与病房护士长及相关医生及药学人员沟通,发现大家看法不一,谨慎起见,医生将医嘱改为输注头孢替安,待术后回病房重新做了皮试后,方为其改用头孢派酮舒巴坦钠。
到底头孢类药物需不需要做过敏实验?更换同类药物需不需要重新皮试?国家及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是怎么要求的呢?
带着这个问题,事后小王查阅了相关资料,也在群里咨询了其他医院的护士。
查阅资料发现
具有法律效应的《中国药典》无明确规定头孢菌素类药物必须做皮肤过敏试验;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也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做皮试。
药品说明书作为临床医务工作者,患者用药的依据,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青霉素类药物做皮试,仅有部分头孢药物注明在使用前需做皮试。包括前面说到的头孢替安、头孢米诺、头孢噻肟。
而《基础护理学(第4版)》中则写到:头孢菌素类药物是高效、低毒、广谱的抗生素,因可致过敏反应,故用药前需做皮肤过敏试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的注意事项写到:
1.禁用于对任何一种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有过敏史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
2.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既往有否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类、其他β-内酰胺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应谨慎使用本类药物。在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并予以肾上腺素等相关治疗。
此外,根据《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高端论坛专家共识》达成的共识是:如药品说明书明文规定使用前需做皮肤过敏试验的,则必须做。如药品说明书上未明确规定,临床需根据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既往药物过敏史、患者的患病严重程度等综合考虑是否进行皮肤过敏试验。
如果进行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必须使用原药配置皮试液。不能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也不能用某一种头孢菌素配置成皮试液做所有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皮试液的浓度,国内目前推荐为300-500g╱ml,注射量为0.1mL。
查看头孢哌酮舒巴坦钠说明书,只提到“已知对青霉素类、舒巴坦、头孢哌酮及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并未明确规定使用前须做皮肤过敏试验。
其他医疗机构护士反馈
可见,当前各大医院对头孢菌素类药物的皮试问题标准不一,这无疑给护理工作带来安全隐患。近年来媒体报道的关于输注头孢菌素类药物不良反应而死亡的案例及医患纠纷日渐增多,在医患矛盾纠纷加剧、医疗事故举证倒置,在药品质量有待于稳定与提高的背景下,最小化头孢类抗生素的风险,做皮试仍不失为医院规避严重过敏反应风险的积极措施。
另外,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皮试有时会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的结果,在用药前要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接受头孢菌类抗生素治疗的过程中应严密观察患者反应,皮试呈阴性者也需严密观察,同时做好药物过敏性休克的抢救准备。
也有研究者建议,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通过药学著作、药典及教材等专业资料,制定科学性强、参考性强、实用性强的头孢菌素权威应用指南,或者类似于青霉素皮试的规定,改变目前国内这种混乱状态,以保证病人的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李小寒,尚少梅.基础护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279.
【2】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器材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3】李娟,何宁,杨莹莹,等.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临床应用的护理研究进展.护理研究,2017,10(31):3629-3631.
作者单位:山东省立三院
临床用药圈(群主)转发一段截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