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新手激活药事管理抗菌药物药师培训举报中心药考软件
本站已运行

临药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一扫,快捷登录!

  • wx_jytEetEe3X4N大家说:祝贺临床药师网建网17周年
  • r1235201314rclinphar说:祝贺走过17个春秋,希望越办越好,一直陪伴我们。
  • hhw859大家说:这里真好,可以下载好多课件
  • hhw859大家说:大家好,工作顺利
  • wx_HQ_AwAoX大家说:一起加油!
  • wx_CfsfWCUwfUnd大家说:加油!!!
  • 568721zsl临床药师网说说:感谢分享知识
  • clinphar大家说:春节快乐,万事如意!
  • cwc平台说:发挥全国各临床药师的力量,众人是柴火焰高,一定会越办越好
  • 神女应无恙好的平台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wx_poNQQV902inq越办越好说:好的平台,希望吸引更多人才
  • 13885433081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HF^O^平台说:希望临药网这个平台越办越好!
  • jingxuchen平台说:给我们基层工作的药师提供了帮助,关键时刻雪中送炭,敞开胸怀素材共享,万紫千红总是春,越来越兴旺!
  • lipinshang平台说:10多年的临药网忠实粉,在这里学到了很多,查找资料非常方便,愿平台越来越好。
  • sd13jyyyxklss平台说:好的平台,知识丰富,开阔眼界,望越办越好
  • liutangren平台说:风雨同舟相处十五年,越来越好。
  • 求知临床药师网说:生日快乐!从牙牙学语长成15岁“帅哥”
  • gary平台说:希望临床药师网越办越好,为广大临床药师提供更多的资源和交流
  • Alst210507平台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15129825015临床药师网说:非常棒的平台,但愿越办越好。
  • 568721zsl临床药师网说说:药师学习平台,相信药师网越办越好
  • lzh0586临药网说:祝福网站越来越好,祝福同仁万事如意!
  • sunny-yaoshi临床药师网说:希望论坛越办越好,成为药学人员学习的首选网站!加油
  • 冬日暖阳~秀临药网说:此平台是药学人家园,常常来交流小憩,愿学科越来越好,愿药学人日子越来越好
  • 修行临床药师网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sln123临床药师网说:对我们工作非常有帮助
  • 一千小可爱临床药师网说:感谢这个平台,临床药师网yyds
  • 小分队临床药师网说:这个网站的内容对工作和学习的帮助太大了。内容质量好,权威性高
  • chuyinghong药师说:临床药师真正体现药师价值的机遇来了!
  • gyh660222感谢老师为交流平台做的贡献。说:对我们工作很有帮助
  • 郜琪臻太好了,终于又见面了说:越办越好
  • sunqi3541盛京医院说:希望能被基地录取
  • gary大家说:祝临床药师网越来越好
  • 柠檬梅子临床药师网的老师们说:谢谢临床药学网给我们基层药师提供学习平台,希望我们也能进专业平台学习
  • 我是庆宇平台说:恭喜恢复开放,这是我们临床药师的福音啊!
  • 祥籽clinphar说:我们支持~感谢临药网
  • Terry0915大家说:无意间点开网页 居然可以上了 还开心呀 希望网站越办越好
  • gfelwaiz临床药师网说:希望功能越来越完善
  • clinphar大家说:数据基本恢复完毕,大部分版块已经开放。
  • 海上升明月clinphar说:祝临床药师网越办越好 一直到永远
  • yyhh425666什么时候取消密码呢说:祝药师网越办越好
  • 鸢舞轩临床药学说:希望能在这里学到更多
  • clinphar大家说:数据恢复中,会逐步开放及取消密码。
  • 水月洞天自己说:做好自己就OK其余随缘
  • 梁药师201902227临床药师网说:好平台,提高自我的一个学习平台
  • Lion898大家说:共同成长!祝各位药师越来越学识渊博!
  • qazw310临床药学说:可找到组织了
  • clinphar大家说:贺临床药师网建站13周年!
  • tianshenglu临床药师网说:这真是个非常实用的论坛,希望越来越好
总共63693条微博

动态微博

    查看: 1834|回复: 0

    6部委联合行政“松绑”,药品流通行业迎利好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23-5-25 20:53
  • hxj1991 发表于 2014-9-16 11: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床药师网(linyao.net)免责声明
    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6部委联合行政“松绑”,药品流通行业迎利好
    2014-09-09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发布者:尉琴打印本文

    商务部、发改委、卫计委、国家药监总局等6部门今日发布了《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构建全国统一市场;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商务部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4年医改任务》,切实做好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的工作,将对各地存在的使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等阻碍药品流通行业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以构建全国统一市场。据了解,此举将对企业在开办登记、药品采购与定价、药品配送商选择方面进行“松绑”,减轻行政施压。
    同时,为推进医药分开,六部委鼓励在公立医院试点探索由零售药店承担门诊药房服务的改革,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同时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
    在深化医改和医药分开试点的背景下,零售药店的地位也逐步凸现。六部委为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将清理妨碍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的政策性障碍,缩短行政审批所需时间;同时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零售药店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切实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鼓励大中型骨干药品流通企业向农村和偏远地区延伸销售和配送网络,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六部委联合发文,对药品流通行业行政松绑,将为该行业带来更多的机遇。目前,A股上上公司涉及药品流通的企业包括:九州通(600998.SH)、国药一致(000028.SZ)、南京医药(600713.SH)、上海医药(601607.SH)、一心堂(002727.SZ)等。
    (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4〕24号,以下简称《2014年医改任务》)印发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对照任务分工,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4年医改任务》,切实做好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构建全国统一市场
    (一)清理范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商务、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制定的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重点。依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第30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各地在企业开办登记、药品采购与定价、药品配送商选择等方面存在的使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或导致药品价格扭曲及其他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
    (三)清理程序和时限。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上要求,广泛听取行业组织、企业的意见,认真开展清理工作,会同当地法制办依法定程序做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等处理。清理的结果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汇总后,于2014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法制办于11月30日前对清理工作进行总结,对清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并于12月15日前报送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二、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商务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应积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调研总结各地在推进医药分开方面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探索由规模较大、质量控制严格、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制度完备、诚信记录好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的多种形式的改革,并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商务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应密切跟进改革进展,宣传推广先进典型,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并确保医疗机构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原卫生部第53号令)开具和调剂处方,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
    三、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
    有关部门要结合深化医改和医药分开试点工作,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清理妨碍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的政策性障碍,缩短行政审批所需时间;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法查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在药品销售中存在的的各种价格垄断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配合《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商秩发[2011]123号)提出的“加快发展药品连锁经营”等工作的同时,加强行业准入退出管理与行业规划的衔接,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做好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原卫生部第90号令)的贯彻执行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零售药店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逐步扩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覆盖范围。
    四、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充分考虑对基层医疗机构和边远地区的配送成本,合理确定药品采购价格;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政策,鼓励大中型骨干药品流通企业向农村和偏远地区延伸销售和配送网络,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落实好2014年医改任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发展连锁经营,推动医药分开,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对于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有效服务医改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和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定期评估各项任务的落实程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项任务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根据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有关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摘自《医药界》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
    2、请认真发帖,禁止回复纯表情,纯数字等无意义的内容!
    3、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