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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近期国内发生多起因“毒驾”引发恶性交通事故,使“毒驾入刑”成为人们关注热点。为使人们了解国外针对此类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及采取应对措施,我们翻译整理了美国国立药物滥用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e,NIDA)2010年12月的一篇关于滥用药物驾驶机动车的综述报告,以期提供一些参考性信息。继后,我们还将陆续编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资料。
一、什么是“毒驾”
“毒驾”(drugged driving)是指滥用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吸毒后驾驶车辆让人最为担心的是,任何具有精神活性的药物对大脑都有影响,而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可能会削弱一个人的运动技能、反应时间和判断力,造成“司机不能安全驾驶”或“导致司机的驾驶能力受损”。这是一个应该受到重视的公共健康与公共安全问题,因为不仅仅是驾驶者本人面临风险,乘客和其它共享道路的人也被置于风险之中。
某些公共卫生管理者、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已经意识到“毒驾”可以影响驾驶和其它方面的能力,会导致非常危险的后果。然而有关“毒驾”的法律还是落后于“酒驾”(drunk driving)的相关立法。部分原因是现有的技术和方法在确定药物浓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酒精检测的技术相对简单,能够检测和确定酒精在血液中的浓度(blood alcohol concentration, BAC)。业已证明,血液中酒精浓度大于0.08%时驾驶能力明显损害,因此,0.08%是国家(美国)对“酒驾”的法律依据。但是在“毒驾”方面,对于精神活性药物没有明确的造成伤害的法律界定数值。此外,药物进入体内数天或数周后确切测定其浓度也是十分困难的。
美国有17个州(亚利桑那州,特拉华州,佐治亚州,印第安纳州,伊利诺伊州,艾奥瓦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内华达州,北卡罗来纳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罗德岛州,南达科他州,犹他州,弗吉尼亚州和威斯康星州)已经制定本州的法律,如果在驾驶人员的血液中检测到任何精神活性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则驾驶车辆的行为将是非法的。此外,美国有44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已经实施了“药物评价与分类计划”(Drug Evalu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Programs),旨在培训警察成为“药品识别专家”。警察要学习发现一个人可能吸毒的行为与状态特征,一旦怀疑吸毒,就要提取血液或尿液样本到实验室检测,进行确认。
二、“毒驾”人群的特征
1.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the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 NHTSA)的调查资料
据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the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 NHTSA)2007年《全国路边调查》资料,周末和夜间的驾驶者中,超过16%的测试呈阳性反应,阳性物质为违禁药物、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其中违禁药物超过11%。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另一项研究发现,在2009年受致命伤害的驾驶人员中,经测试确定至少使用过一种药物(如违禁药物,处方药或非处方药)的占18%,与2005年的13%相比有明显增加。调查资料表明,针对物质滥用的长期教育、预防以及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公众健康和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2.美国“全国药物使用和健康调查”(the National Survey on Drug Use and Health, NSDUH)的调查资料
据2009年美国“全国药物使用和健康调查”(the National Survey on Drug Use and Health, NSDUH)数据显示, 在12岁以上的人群中,大约有1050万人在调查前的一年中存在使用违禁药物后驾驶车辆的行为,约占该人群的4.2%,与2008年的4%近似,自2002年(4.7%)以来,这一比例没有明显变化。调查数据进一步显示,2009年在12岁以上各年龄段人群中,该比例的峰值出现在18岁至25岁年龄组,为12.8%。此外,“全国药物使用和健康调查”还发布如下报告:
⑴12岁以上年龄(约30.2万)人群的情况 2009年估计有12%的人,在过去一年至少有过一次在酒精作用影响下驾驶车辆,与2002年14.2%相比这一比例呈现下降。
⑵与年龄有关的“毒驾”或“酒驾”情况 2009年调查资料显示约有6.3%的16岁至17岁青年存在“毒驾”或“酒驾”问题,这一比例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长,在21岁至25岁青壮年阶段中达到的高峰值,为24.8%。25岁后,这一比例随着年龄的增加出现下降。
⑶男性与女性的情况 2009年在12岁以上人群中,男性比女性更容易发生使用违禁药物或酒精后的驾驶问题(16.9%与9.2%)。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毒驾”,认为这是除了“酒驾”以外又一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有研究表明在美国境内,不同种类药物的滥用流行率并不相同,受此影响,在接受检测的驾驶人员中大麻是使用最普遍的非法药物,其它药物包括苯二氮卓类药物、可卡因、鸦片和苯丙胺(安非他明)类物质。
3.其他调查资料
许多研究已经验证驾驶者使用违禁药物后会导致机动车的撞毁,发生鲁莽驾驶和危及生命的交通事故。例如有研究发现,经“马里兰创伤中心”检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者(motor vehicle crash victims)中,约34%的阳性结果“仅含有药物”,约16%的阳性结果“仅含有酒精”;约9%的阳性结果同时“含有酒精和药物”。尽管在检测结果中“仅含有药物”的阳性人数多于“仅含有酒精”的人数,但是应当指出,这只代表一个地区的情况,不能说明是一个普遍现象。事实上,在多数的相似人群研究中,发现使用酒精的比例要高于使用药物的比例。在上述研究中50%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者是18岁以下的年轻人。
多个地区的研究发现,在交通意外遭受伤害或死亡的司机中,四氢大麻酚 (大麻中的有效成分) 检测阳性率约为4%至14%。1990年至1999年,澳大利亚三个州(维多利亚州、新南威尔士州和西澳大利亚州)受致命伤害的司机3400名,其中有26.7%的案例出现了酒精以外的药物,包括:大麻(13.5%)、阿片类物质(4.9%)、兴奋剂(4.1%)、地西泮(4.1%)及其他精神类药物(2.7%)。涉及酒精和其它药物的案例约占10%。
三、青少年与“毒驾”
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的研究,交通事故是造成16岁至19岁青少年人群死亡的首要原因。通常认为,青少年是驾驶者中经验最少的群体,他们相对于那些经验丰富的司机面临着更高的意外事故的风险。当这些缺乏驾驶经验的青少年,又使用了大麻或其它影响认知和运动能力的药物或物质时,很可能会导致悲剧的结果。
美国国立药物滥用研究所针对青少年开展的监测研究项目“监测未来”(the Monitoring the Future survey,MTF)的调查结果表明:2007年超过12%的高中生承认在调查的两周前,有过使用大麻后驾驶车辆的行为。
2007美国马里兰州一项针对青少年的调查数据表明,持有驾照的青少年司机中,有11.1%的人有过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使用大麻后驾驶车辆的行为,有10%的人有过使用其它药物(除大麻和酒精)后驾驶车辆行为。
四、与“毒驾”相关的药物
作用于大脑的药物,可以改变人的感知、认知、注意力、平衡、协调、反应时间以及其它的安全驾驶所需要的相关能力。滥用不同药物所产生的特殊作用取决于药物的作用机制、使用剂量、使用者的病史和其它一些因素。
1.大麻
大麻中的主要精神活性成分是四氢大麻酚,可以作用于大脑,对躯体运动、平衡与协调能力、记忆和判断以及感觉均可产生明显的影响。由于这些作用是多方面的,所以需要更多的研究才能了解大麻对驾驶员应对复杂情况和难以预料情况的能力的影响。尽管如此,我们已经知道如下结果。
一项荟萃分析(meta-analysis)研究项目,收集了60个实验研究结果,包括实验室、驾驶模拟器、道路上驾驶实验。发现血液中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增加、可损伤与驾驶能力相关的行为和认知能力等,并呈剂量依赖关系。从实际和模拟驾驶研究证实,大麻对驾驶者的注意力会产生影响,对时间、速度的感知和运用经验驾驶的能力产生负面作用。
澳大利亚调查了3000名受致命伤害的驾驶者,研究表明:当司机的血液中含有大麻时,在交通事故中他们更可能是过错方。此外,体内的四氢大麻酚浓度越高,司机就越可能是有责任的一方。研究表明,大麻与酒精结合会导致驾驶危害性显著增加。研究还发现许多司机的酒精检测呈阳性,而大麻检测也呈阳性,这一结果揭示出“酒驾”与“毒驾”的关联性。
2.其它药物
许多处方药,例如苯二氮卓类药品(催眠镇静剂)和阿片类镇痛药,会作用于大脑系统影响人的驾驶能力。事实上,许多处方药使用说明书都会警告服用后的一段时间会影响操作能力(其中包括机动车驾驶能力)。当处方药未在医疗监护情况下使用(例如滥用)时,很可能导致危险驾驶和其它的不良后果。
总之,“毒驾”是一种危险的行为,会将人们置于危险之中。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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