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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我省多部门负责人解读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今后去县医院看病挂号费免了
2012年09月27日 03:14 稿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全省74个县(含市、区)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包括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昨天,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进行解读。据悉,改革后患者到县级公立医院看病,不需再支付挂号费,挂号费并入诊察费中,并列入医保政策支付范围,医保每次支付33元,其余部分个人支付。
关键词:医药价格
解读人:省物价局局长王建中
看西医普通门珍个人只需掏两元
省物价局对芜湖、马鞍山市所辖县及滁州市的天长、定远等9个县的13所县级公立医院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查数据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初步意见。
设立诊察费项目,并将挂号费并入该项目。诊察费分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收取。具体标准为西医普通门诊每人次35元,专家55元;中医普通门诊每人次40元,专家60元;急诊诊察费和住院诊察费按门诊诊察费一定的比例上浮,诊察费列入医保政策支付范围,每次支付33元,其余部分个人支付。
降低县级公立医院CT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重新制定检查治疗价格,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检查价格,降价幅度为20%。
提高护理费、手术费和住院床位费价格,重点是考虑被忽略的服务成本因素,较大幅度地提高护理类服务价格,根据手术技术含量和复杂程度,适当提高长期偏低的一般手术类价格和技术含量高的复杂手术类价格;对确实偏低的床位费做适当调整。
关键词:以技养医
解读人:省卫生厅厅长高开焰
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及零差率销售
“以药补医”机制是造成看病贵的主要原因之一。推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必须从体制上、机制上切断县级医院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联系,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及零差率销售,从“以药补医”机制过渡到“以技养医”机制,从而使县级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
另一方面,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护理费、手术费、床位费等,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通过改革,实现保障可持续,促使县级医院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提供优质服务,逐步形成“以技养医”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医保基金
解读人: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
明年财政增加支出2.4亿元左右
《意见》明确了两个指标,一是到2015年县域内就诊率力争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缓解“看病难”;二是到2015年住院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缓解“看病贵”。确保达到“群众负担能降低”、“医院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和“社会稳定有保证”四个方面效果。
2013年省财政需增加支出2.4亿元左右;县级医院收取的诊察费,调整的护理费、手术费、床位费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主要由医保基金予以补偿。经测算,县级医院通过药品省集中招标、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费用等节约医保支出,能够弥补收取诊察费、调整护理费、手术费、床位费等增加的医保支出,医保基金可承受。
关键词:药品加成
解读人: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军
医院减少收入几乎全由政府买单
这次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收入从哪补上呢?一方面,采取政府间接买单,通过收取诊察费,由医保基本承担加成收入的近75%部分;另一方面,采取政府直接买单,由省财政按诊疗人次承担加成收入的近25%部分。
省财政将结合全省县级公立医院诊疗人次(每个门急诊人次视为一个诊疗人次,每个出院人数折算3个诊疗人次,全省平均每诊疗人次补助9.16元)确定补助基数,并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每年度给予补助。
以后年度,诊疗人次的增加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按月核拨补助资金,省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统筹考虑诊疗人次的变化情况。(记者 郑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