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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院 2012年7月9日 D23版
吗啡治疗癌痛,别步入误区
癌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症状。癌症早期患者约有30%~50%伴有不同程度的疼痛,晚期癌症患者60%~90%有不同程度的疼痛。有50%属中度至重度的疼痛,30%有难以忍受的剧痛,癌痛常比癌症引起的死亡更令人畏惧。自199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癌症患者使用吗啡不受吗啡极量限制,从此,阿片类药物的使用给病痛患者带来了减轻痛苦的福音。
吗啡是缓解癌痛的常用药物,但在临床应用中,常对其产生误解,出现少用甚至拒绝应用该药物的情况。对吗啡药物的应用在认识上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误区1:应用吗啡成瘾
成瘾就是药物依赖性,分为躯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两大类。躯体依赖性不等于成瘾性,而精神依赖性才是常说的成瘾。吸毒的人使用吗啡目的在于获得欣快感(精神依赖),长久下去会成瘾,不能戒断。而肿瘤病人使用目的在于止痛,不追求欣快感,所以对癌痛患者无太多不良作用,且病情缓解后可轻松停用吗啡。
误区2:吗啡依赖作用,剂量越用越大
一般来说,随着癌症病情的加重,疼痛会越来越重,需要的吗啡剂量可能相应增多,但这并非由于吗啡应用后作用减轻,需要增加剂量,而是疼痛的加剧需要增加药物的剂量。
误区3:不良反应大,尽量少用
吗啡的常见不良反应有呕吐、便秘、幻视、呼吸抑制等,除便秘需药物治疗外,其他都很轻微,不需临床处理。
且吗啡剂量弹性很大,临床上应用可以从10毫克起,加量到几十毫克,口服吗啡制剂更是如此,所以吗啡相对于治疗感冒时常用的那类解热镇痛药来说,对于癌症患者相对更为安全。
误区4:吗啡不治病要少用
吗啡只是一种止痛药物,对癌症本身没有消灭作用,但是,医学理念发展至今,认为镇痛治疗是提高癌症患者生活质量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癌症患者无痛也是对患者的尊重和综合治疗的一个方面。无痛不仅能令患者精神愉悦,而且有助于机体免疫功能的恢复,从而可以从侧面抑制肿瘤的发展。
误区5:不到晚期尽量不用
医学上治疗癌痛有三阶梯药物,如果第一、二阶梯治疗效果不好,就是以吗啡为代表的第三阶梯药物的使用指征,所以不在于癌症患者的病情早晚,而在于病人对疼痛的主观感受。临床上只要对疼痛控制不好的,哪怕早期癌痛患者,也可以借助于吗啡止痛。
误区6:用了吗啡就停不掉
疼痛是癌症的症状之一,随着病情的缓解,疼痛当然也会缓解,比如临床上常见的肿瘤骨转移引起的疼痛,如果患者一开始借助吗啡治疗,随着放疗、双膦酸盐药物作用的起效,疼痛会减轻,吗啡就可以停药。所以吗啡应用与否,是与病情有关的,并非一旦应用就需终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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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啡给药途径的选择
口服:是使用止痛剂的较好途径,尤其对留在家中的晚期癌症患者。若因呕吐、吞咽困难,或昏迷而不能口服时,可改用栓剂塞入肛门内。一些轻便或电动袖珍型喷雾剂也很实用。
舌下含化:适用于胃肠道功能障碍者。
连续皮下注射:适用于非住院病人的长期用药,且活动不受限制,副作用较少。
连续静脉给药:适用于住院病人,尤适用于不能口服,或不宜用其他给药途径的病人。
硬膜外给药:虽能直接作用到疼痛部位,维持疗效时间较长,药物用量也相对较少,但毕竟有一定创伤性,长期使用会产生感染,并使病人行动不便,故对慢性癌痛不是首选给药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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